逃犯条例|两男女示威活动中涉藏索带及对讲机 半年后被控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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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0月13日市民发起“18区开花”活动,当日有人在屯门堵路,警方在青贤公园截查男文员及16岁女学生时,疑搜出索带及对讲机。事隔近半年,两人昨遭预约拘捕,分别被起诉管有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及无牌管有无线电通讯器具。案件今(8日)于屯门裁判法院提堂,两人暂毋须答辩。裁判官将案件押后至6月4日再讯,以让辩方索取文件,两被告获准保释。

被告黎浩文(25岁,报称文员)及16岁李姓女学生分别被控管有适合作非法用途的工具罪及无牌管用无线电通讯器具罪。控罪指,黎于去年10月13日在屯门青贤公园携有一包索带,意图将其作非法用途使用;李同日同地未有相关牌照而携有一部BAOFENG UV9RPLUS无线电收发器。

案发时间为下午3时许。控方指案发一带有人堵路,现场有20多名身穿黑衣的市民。警方追捕一轮后,在青贤公园截查两名被告,并搜出涉案物品。据了解,两人被捕后曾拒绝警署保释,昨被预约拘捕。

案件编号:TMCC458/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