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内地汉藏胡椒喷剂 称怕遭港人针对带备自卫 囚16月
撰文: 吕乐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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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民在11月12日发起“破晓行动”,支持反修例抗警暴的示威行动,警方因而严密戒备,并在中环巡逻时截查一名内地男子时,发现他涉持有他人的身份证和藏有一支胡椒喷剂。该内地男今日(8日)在东区法院认罪,并称因受当时的反修例新闻影响,害怕到访香港后会被香港人针对,因而在淘宝购入胡椒喷剂自卫,但从未曾使用;裁判官听罢求情后,判处被告即时入狱16个月。
被告秦强,22岁,持双程证来港,承认一项管有他人身份证,及一项无牌管有枪械罪。控罪指他于去年11月12日,在中环永乐街文乐商业大厦外,无合理辩解而管有属于叶姓事主的身份证;以及在中区警署管有一支胡椒喷剂,而他没有持有该等枪械的管有权牌照。
万圣节活动拾获他人身份证
辩方律师求情时指,被告为山东人,曾修读特别机械专业大专课程,但未毕业就转往深圳任搬运工人,去年11月被捕至今一直还押。被告称他到香港兰桂坊参与万圣节活动时拾获该张身份证,并无意用之图利或寻找工作,只是一时大意忘记处理。
怕受针对随时带备胡椒喷雾
至于被告身上的胡椒喷雾,他声称受反修例运动影响,害怕来至内地的他会被香港人针对,因而预先准备胡椒喷雾以保护自己,但从来未使用过。被告又称被捕后与家人失联,担心家人状况,故求法庭轻判。
裁判官听罢求情后,就两罪合共判处24个月监禁,考虑到被告认罪,将刑期扣减3分之1至16个月。
案件编号:ESCC2539/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