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犯条例】7613人被捕 约77%仍在调查中 78人须承担法律后果
去年6月起反修例风波衍生连串示威冲突。律政司向立法会特别财委会提交的文件显示,由去年6月9日至今年2月9日,警方就反修例事件共拘捕7,613人,截至今年2月29日,当中1,235人已经或正进行司法程序包括被起诉、票控等,当中78人须承担法律后果;有19人获撤控。有512人获无条件释放、6人经警诫后获释放,仍有5,860人的案件仍在调查。
另外,就反修例事件期间招致的多少宗民事索偿,律政司表示没有个案与个别事件相关的分项数字,仅披露由去年6月1日起至今年3月15日,警务处被被入禀民事索偿的个案数目共112宗。
512人获无条件释放
律政司指,根据保安局提供资料,自2019年6月9日至2020年2月29日,警务处就“反修例”事件共拘捕7,613人,涉及罪行包括“参与暴动”、“非法集结”、“伤人”、“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普通袭击”、“纵火”、“刑事毁坏”、“袭警”、“阻碍警务人员执行职务”、“藏有攻击性武器”等。
截至今年2月29日,7,613名被捕人中,1,235人已经或正在进行司法程序,包括1,206人被起诉、27人被票控及2人直接签保守行为。经司法程序,共有78人须承担法律后果,包括52人被定罪、25人须签保守行为及1人被判照顾或保护令。19人获撤销控罪。其余人士的司法程序仍在进行中。
有5,860人的案件仍在调查中,包括保释候查和俗称“踢保”的拒绝保释后被释放候查。有6人经警诫后获释放,512人获无条件释放。
律政司指,刑事检控科现时有超过200名检控人员,一直设有一队检控人员专责处理有关“公众秩序活动”的案件,鉴于最近案件增加,亦调派了新人手协助参与检控决定的相关工作。
入禀向警务处民事索偿 23宗属“人身伤害”
另外,就反修例事件期间招致的多少宗民事索偿,律政司表示没有个案与个别事件相关的分项数字,仅披露由去年6月1日起至今年3月15日,警务处被入禀民事索偿的个案数目共112宗。
据律政司资料,香港警务处去年度截至今年2月29日,共有127宗被市民入禀民事索偿案件,为自2017-18年度以来最多,较2018-19年度的72宗,增约76%。127宗民事索偿案中,约84%尚未结案,政府有7宗胜诉,0宗败诉,双方决定和解的有13宗,赔偿金额共达66万元。以性质分类,最多民事索偿案涉及“交通意外”有63宗,其次是“其他”有36宗,“人身伤害”有23宗,该分类案件的赔偿金额总额为40万元,占整体赔偿金额约60%;余下5宗性质涉及“不当羁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