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罪成5警终极翻案失败 终院拒批上诉许可
七名警员于2014年占领运动期间,涉嫌在金钟添马公园暗角殴打前公民党成员曾健超。他们在区域法院被裁定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成,同被判囚两年。上诉庭去年判其中两名警员上诉得直,而另外5名警员的定罪上诉则被驳回,但刑期获减至15至18个月。他们今(7日)向终院申请上诉许可,作最后尝试。上诉人律师质疑打人影片的真确性,以及原审法官在处理该些影片采用错误的法律标准,惟法官未有接受,拒绝颁下上诉许可,并会稍后颁下书面理由,五警终极上诉亦要止步。
现时提出上诉的5名警员分别为黄祖成、刘卓毅、白荣斌、陈少丹及关嘉豪。其中黄祖成案发时为总督察,刘卓毅为高级督察,白荣斌为警长,另外两人则为警员。 他们被指于2014年10月15日,在龙汇道袭击曾健超。此外,陈少丹亦被裁定1项普通袭击罪成,指他于同日在中区警署接见室内袭击曾。
5警已全部刑满出狱
5名罪成警员已全部服刑完毕,今日只有首被告总督察黄祖成有到法庭,黄在得悉法庭结果后离开法院时,被问及对结果的看法、是否后悔或会否向曾健超道歉时,都未有回应。
上诉人质疑未有传召摄影师
上诉人律师主要争议涉案相关打人影片。代表黄祖成等人的资深大律师郭兆铭质疑,控方在原审时未有传召拍摄片段的摄影师,辩方因此无法作出盘问。律师指,控方在原审时,就无线的片段传召无线新闻制作经理黄广海。惟律师指,黄并非独立的证人,原审法官却依赖其传闻证供。
惟首席法官马道立质疑,上诉人在原审时已得知相关事项,为何在事后才提出。
质疑原审处理影片标准不可行
郭兆铭又指,无线的片段曾有49秒断开,原审法官未能确认中间发生何事,认为是次并非一个公平的审讯。
而代表陈少丹的资深大律师蔡维邦则指,本案涉及重大公众利益。蔡解释,在港愈来愈多案件涉及影片,因此法庭处理影片时以什么标准,十分重要。蔡认为原审法官处理时认所采用的标准不可行。
蔡举例指,若在一宗谋杀案中,控方指控A杀了B,辩方可下载很多影片反驳指控,而在现今虚拟实境等科技下,可修改影片。
律政司代表回应时指,无论是原审法官或上诉庭,都裁定控方在毫无合理疑点下,裁定影片的真确性。
至于另外两名涉的警员刘兴沛及黄伟豪,早前获上诉庭裁定上诉得直。
案件原定于本年2月审理,但因新冠肺炎的疫情而押后。
案件编号:FAMC 48、49/2019
▼七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