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汉在情妇家非礼其女 事主会叫被告爸爸 曾遭对方下体擦股沟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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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物业管理员在情妇家过夜时,多番向称呼他为“爸爸”的情妇女儿施毒手,该女孩约12至13岁遭侵犯,被告不但曾熊抱摸胸,亦更曾用下体擦她的屁股沟,她至在学校上性教育课后才敢向学校社工透露。管理员今(9日)于区域法院承认2项非礼罪,但法官决定先为事主索创伤报告及为被告索心理报告才作判刑,案件押后至明年1月6日。
事主称被告为爸爸
59岁被告承认于2017年某日至2019年1月某日在秀茂坪一单位内两度非礼女事主X,女童在首项控罪时12岁,第二项控罪时13岁。被告原被控另外一项非礼罪,惟该控罪最终留在法庭存档。控方透露被告已婚,与妻子育有一名27岁的儿子。
案情指,女事主X在单亲家庭成长,并与其母Y同住。其母于2015年与已婚的被告认识,并发展婚外情,而被告不时会在Y的住所过夜,X会称呼被告为“爸爸”。
吹头发时遭被告熊抱摸胸
X在本年2月27日在学校上性教育堂后,向学校社工透露在2016年1月至2019年间重复地遭被告性侵,事件才得以揭发。X向警方透露,被告在2017年趁X在家中浴室吹头发时,突然从后拥抱X,隔著衣服摸了X的胸部约1分钟,被告继而拉下X的裤子,以下体摩擦X的屁股沟。X当时反抗及将被告推开。
被告站在下格床伸手摸事主
在本年1月,当X躺在睡房中的上格床时,被告站在下格床靠近X,并伸手进X的衣服摸她的胸部,再拉高X的上衣吻及舔其胸部,更伸手进X的内裤摸她的私处。
被捕后指事主无穿裤子
被告最终在本年2月28日被捕,他在警诫下承认曾因一时冲动,在浴室中从后拥抱X及摸她胸部;他亦指在本年1月曾走近X的床边著她不要玩电话,他揭开X的被子后,发现她的上衣拉起了,而X也没穿裤子,当时他望了X的私处数秒,并承认或摸到X的胸部及私处。他对于触摸X感到后悔。
案件编号:DCCC396/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