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父认非礼独生女 上下其手后到厕所“搞掂” 被捕指女儿勾引
六旬父在其独生女11岁起,开始在家中非礼女儿,包括隔著衣服触摸她的胸部及私处等,又向女儿展示其下体及亲吻其嘴和颈等,亦曾尝试脱下女儿裤子不困,最后称到厕所“搞掂”。女儿后来向母亲及同学投诉,并告知校方报警。该父被捕后称受女儿勾引。他今(20日)在区域法院,认在连续3年内非礼女儿达10次,主审法官将判刑押后至12月18日,以取得被告和受害女童的心理创伤报告,期间被告还押惩教署看管。
被告姓名以C.K.M 为代号代表(63岁),任的士司机。他被控三条猥亵侵犯罪,指他分别在2017年7月1日至30日、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及2019年6月5日在黄大仙一个单位内猥亵侵犯其女儿X,她自11岁起被犯侵至13岁。
事主是被告的独生女
控方在庭上读出被告家庭背景,指被告2003年认识来自内地的女子Y,并在2005年诞下独女X。两人2007年在内地结婚后,2011年移居香港。案发时被告一家居住的单位内。
案件首次发生在2017年7月,被告与女儿X在家中房间独处,被告隔著X衣服触摸X的胸部和私处,又亲吻X的嘴和颈部;直至十分钟后,被告才称自己会去厕所“搞掂”。
则脱女儿裤不果 去厕所“搞掂”
直至2018年,被告再在房间中侵犯X,包括隔著衣服触摸X的胸部和私处,又亲吻其嘴、颈,后更拉高X的衣服内,用舌头吸啜和咬X胸部。被告又向X展露其下体,并尝试脱下X的裤子但不成功后,就称他会去厕所“搞掂”并离开房间。
第三次侵犯则发生于今年6月5日,被告在房内突然爬上床并按著当时正在睡觉的X,开始亲吻X的嘴和颈部,并伸手进X的内裤入面触摸其私处,又拉高X的衣服,用舌头触碰、亲吻和吸啜其胸部,其过程长达十分钟。
被捕指女儿勾引
案件直至今年6月16日,X向母亲Y及同学Z提及曾被父亲(即被告)非礼,又表示曾反抗但不够被告大力;4日后,X最终将事情告知学校社工和报警,因而揭发事件,同日被告遭警方拘捕。被告向妻子和警方承认因性冲动而在单位内至少10次非礼女儿X,又指是女儿勾引他的。
律师指妻女已重新接纳被告
辩方律师求情时指,事件中并无暴力成份,又呈上被告的妻子和女儿(即X)所撰写的求情信,指她们已经重新接纳被告,希望他可以重返家庭;女儿本也希望到庭上支持被告,但最终听从社工意见未有到庭,由母亲独自到场支持被告。
最终法庭将案件押后四周至12月18日,为被告和X获取心理报告,期间被告需要还押惩教署看管。
案件编号:DCCC 773/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