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员涉非礼大学生 被告从PTGF标签找到事主 指其时薪600元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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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馆助理涉迷晕及非礼女大学生案今(4日)续。已婚的被告出庭自辩时表示,他透过社交媒体Instagram的广告标签“PTGF”找到并认识事主,后来得知事主每小时收费600元。案发前他曾两度与事主“约会”,每次均支付了事主3000元。事发当日,事主在“唱K”期间突然变得“好攰”、走路不稳,当他想送事主回去时,突然有一男子出现,声称为事主的朋友,又拍片要胁他要付10万元,否则会报警。被告直指事主与该男子设局陷害他。法官把案件押后至12月20日裁决。

报称任图书馆助理的被告郑棨语否认非礼及施用毒药等罪名。(林乐儿摄)

管有“白瓜子”表证不成立

被告郑棨语 (29岁)案发时于在基督教香港信义会宏信书院任职图书助理。他被控施用药物以获得或便利作非法的性行为、非礼及管有第一部毒药共3罪。法官今早裁定除了在管有第一部毒药罪中,有关管有3粒“白瓜子”的指控表面证供不成立外,但他被指管有“伟哥”及其他罪名,全被裁定表证成立。

事主自称从事兼职女友赚学费

被告决定出庭自辩,他称去年6月中,透过社交媒体Instagram的广告标签“PTGF”找到事主,之后得知事主收费是1小时600元。二人后来相约于同年7月20日见面,当日“约会”期间,被告发现事主的鞋破损,所以在铜锣湾花了二百多元买了一双鞋予事主。“约会”期间,事主曾透露从事“PTGF(兼职女友)”为赚钱交学费,当日“约会”完结后,被告从银行提取3000元予事主作报酬,而二人分开前事主曾说过身体不适。

事主曾向被告借15万

被告事后透过Instagram慰问事主,事主突然表示要被告“补偿她”,要求再次“约会”,二人遂在7月26日再次见面打桌球,被告当日也支付了3000元作为事主的报酬。被告又称事主当天曾向他借款15万元,惟事主没有说明借钱原因,被告亦拒绝借钱要求。

指事主要求帮除内裤

被告忆述,事发当日事主主动约他唱卡啦OK,“唱K”期间事主去完洗手间后,突然变得“好攰”,走路及站立也不稳。被告遂建议事主去洗手间“洗个面”,事主出来后,被告发现事主的内裤褪到膝盖位置,当被告询问她:“点解底裤著到咁?”事主回答:“你帮我除咗佢啰。”被告遂应要求帮事主脱去内裤,并将内裤放到事主的背包内。由于事主仍现疲态,被告主动表示要送事主回家。

认为事主与男友设局陷害

被告续指,他扶事主离开卡啦OK后,并打算送事主到其亲戚的住所,突然有男子上前问:“咩事呀。”又称:“你约佢架嘛?”被告才意识到男子认识事主,后来该男子问被告:“畀咗钱未?”被告遂取出2000元放在事主背包。被告又称,他发现该男子曾拍摄他,著男子不要拍时,男子要胁道:“一喺你畀多啲钱,一喺我放上网或者报警。”后来男子又曾要求被告支付10万元,被告摇头拒绝。被告声称,他因本案被羁押在荔枝角收押所时,才回想事件,认为是事主与该男子设局陷害他。

案件编号:DCCC398/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