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馆员涉非礼大学女生案 男友往找事主 见对方倒地走光露下体
图书馆助理涉迷晕及非礼大学女生案续审,女事主的男友作供,他指事主曾称会与被告唱卡啦OK,当晚事主失联,男友遂到女事主提及过的地点等候,并见到被告扶著精神迷糊的事主离开,他不知所措,未有即上前但有在旁举机拍摄,期间女事主更跌倒,男友见到她“走光”并露出下体,男友即上前追问何事,最后合力与被告送事主到医院。医生指女事主尿液呈安眠药成分,男友指被告沉思了一下,便说有事回校处理并离开。辩方律师却质疑男友当日见状未有即表明身份,又指他明知事主是“兼职女友”,当日拍片是要搜证作为威胁被告的把柄,事主男友否认说法。
被告郑棨语(28岁)案发时于在基督教香港信义会宏信书院任职图书助理。他被控使人身体受严重伤害而施用毒药、非礼及管有毒药共3罪。
联络女友不果 到大堂等候
控方今早亦传召女事主的男友作供,男友忆述去年9月2日晚上,女事主告诉他要跟从网上认识的被告“唱k”,惟当晚稍后时间男友多次致电女事主,女事主也没有接听,男友担心女事主安危,故前往九龙湾Megabox的卡啦OK店找女事主。男友在店内找寻女友不果,遂坐在大堂等候。
指事主从不喝酒
当晚约11时,他看到被告“半拖半行”,将女事主带到店内的电梯大堂,而女事主当时低著头,双手垂下,状似无力,走到大堂时更“跪一跪低咗”、“好似饮咗酒”,惟男友称认识女事主9年,她从不喝酒。
在旁观察拍摄
男友表示当时不知所措,遂决定先“睇定啲”及举机拍摄。被告扶女事主入䢂前,男友尝试大力捏女事主肩膀近后背位置一下,但女事主没反应,女事主出䢂后,更跌倒在地上并“走光”。男友留意到女事主没穿内裤,露出下体,顿时上前问“做乜事”,又不断问女事主“做咩搞成咁”、“系咪饮咗酒”,被告则称女事主喝了少许啤酒,但期间女事主一直答非所问。
被告解释事主内裤半吊膝盖
男友指,被告曾解释女事主在卡啦OK房的洗手间如厕后,精神迷糊,而内裤亦半吊在膝盖位置,故帮她脱下内裤放到她的背包内。事件扰攘至晚上12时,期间女事主虽然坐在圆凳休息,但不断滑到地上,男友担心她“走光”,于是扶她到洗手间穿好内裤。
知化验结果被告即离开
男友表示,约凌晨12多时见女事主情况没好转,所以召救护车将女事主送院,被告也有陪同女事主一起到医院,女事主到医院时已昏睡,医生后来称在女事主的体内验出安眠药成份。男友指,被告得知化验结果后“沉思咗一下”,不久后被告表示要返学校处理事情,便离开了医院。
男友未有即时表明身份
辩方盘问时质疑,男友已知被告早在同年7月时曾对女事主做出不妥当的事情,却又让女事主继续与被告见面,又质疑男友当晚见被告状似亲密地扶著女事主时,为何不立刻上前表明身份,而当女事主跌地“走光”时,男友也只自称是女事主的“朋友”。
指男友见被告即问:畀咗钱未
辩方直指,当男友见到被告时,男友是问他“畀咗钱未”,又要求被告付2000元,被告当时遂将2000元放进女事主的背包。辩方直指男友早知女事主为“兼职女友”,所以不反对女事主在网上认识男性,而当时拍片是为了搜证,作为要胁被告的把柄,而当天女事主与他合谋设局,为在被告身上取得金钱,男友否认说法。辩方又指男友曾要求“一系畀10万,一系我报警”,男友亦不同意说法。
案件编号:DCCC398/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