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土地条例】短中期料可建7万伙 团体:发展商仍有主导权
撰文: 王洁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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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消息流传,指政府或会引用《收回土地条例》,收回由发展商持有的农地建公营房屋,而民建联昨日(12日)亦高调要求政府引用条例收地。
土地供应专责小组曾估算,各大型发展商持有的新界农地,于短中期内可释放150公顷土地。《香港01》利用有关数据粗略计算,料有关土地可建3.4万至10.7万伙,有机会追回长策目标。不过,本土研究社成员陈剑青指政府虽然拟“出招”,但并无叫停“土地共享计划”,换言之发展商仍然拥有土地的主导权,难以尽快解决公营房屋短缺问题,批评政府无魄力大改革。
短中期或能提供150公顷土地
根据当初土地供应专责小组的资料,当时小组曾指出,粗略估计各大型发展商持有不少于1,000公顷的新界农地,料短中期(约10年内)可释放约150公顷的额外土地;中长期(10至30年内)则为300公顷。
或能达十年供应目标
根据《长远房屋策略》2018周年进度报告,当中曾提及2019/20至2028/29年度总房屋供应目标为45万个单位,其中公营房屋仍欠6.7万个单位的建屋土地。
若取3.4万至10.7万伙中间数,150公顷或能建约7万伙公营房屋。换言之,一并使用《收回土地条例》利用有关农地,或有机会追回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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