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调声称支持收回土地 民建联不能只玩政治不做实事

撰文: 评论编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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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建联周三(9月11日)于报章刊登头版广告,要求政府引用《收回土地条例》,广建公屋。此理念正确,《香港01》早已如此倡议,惟民建联在民怨全面爆发后,方以高调方式公开进谏,又隐藏其支持公私合营的真正立场,难免使人质疑其以政治计算先于民生所需。反修例风波使香港社会深层次结构矛盾彻底暴露,社会上下集思广益寻求对策,实属好事,民建联作为香港第一大党,若真要急市民之所急,不能停留于“卖口乖”,更要来出切实行动,如此方能令社会大众信服它作为政府盟友,真正反省在香港管治失败中所应承担的责任。

住屋问题严峻,政府向来之立场为填海造地,及透过公私合营,由发展商提供土地兴建房屋。对于社会要求引用《收回土地条例》,收回私人土地以广建资助房屋,特首林郑月娥曾在2017年施政报告记者会上否定之,直言收地不符法律上公共用途之条件,将引起漫长司法覆核,妨碍觅地建屋。

就此,社会可谓分成两派意见。一方是《香港01》及部分社会人士,力挺《收回土地条例》可用、适用,乃增加土地供应、广建公屋的重要方法。《01周报》在2018年5月更专题报道,疏理历史,指市建局自2003年起每年都依靠《收回土地条例》在港、九市区收地发展重建项目,至林郑2007年出任发展局局长后,政府才明显减少收回土地,态度趋向保守。

民建联曾反对收回土地

另一方以政府为首,倾向用其他方法觅地建屋,包括“土地共享先导计划”,即由地产商交出适用农地,政府为其改划用途,并在额外地积比以七三单位比兴建公私营房屋。至于《收回土地条例》,政府认为若发展商已有发展计划等,收回土地就会面对司法覆核。去年土地大辩论期间,民建联立法会议员刘国勋更曾在《香港01》撰文,指出此举“一方面会引来法律争议,冗长的法律程序或一拖数年,延缓发展;而回收得来的土地只能发展公营房屋,或引来社区单一等问题”,足见民建联对《收回土地条例》甚为抗拒。

是故,当民建联上个月突然改变土地政策立场,建议政府在今年《施政报告》动用《收回土地条例》征收土地,推动新发展区及公营房屋项目规划时,实叫人惊讶。惊讶不只因其改变立场,更因为民建联见大乱方知要善治,在反修例风波引发社会全面危机后才正视房屋需求,提出一个本来早应推动政府采取的觅地建屋方法。

毋庸讳言,是次社会民怨爆发反映出香港深层次矛盾严峻,以致经济数据虽仍亮丽,但成果无法与民共享,贫无立锥之地。林郑月娥若于此际同意引用《收回土地条例》以广建公屋,无疑是打倒昨日之己,证明过往所谓的“法律问题”要么是杞人忧天,要么是夸大其辞;而民建联作为议会大党,亦即政府的鞭策者,为何对政府一直缺乏应有的批判,没有及早建言?

民建联于9月11日发新闻稿,表示仍然支持公私合营发展房屋,只是对于未能发展的土地,方认同引用《收回土地条例》。(资料图片)

第一大党何不动议施压?

更甚者,民建联周三在报章刊登头版广告,声称“民建联强烈要求政府引用《收回土地条例》大量兴建公营房屋,争取3年上楼”,可谓荒唐。首先,民建联一直为政府护航,如今大义凛然,在报章头版高调地“强烈要求”政府收地,竟能脸不红耳不赤?

或许民建联可以解释,今年1月之议员动议包括另外六点内容,他们若不能悉数同意,便只得投下反对票。然而,其作为第一大党,若然果真同意引用《收回土地条例》,大可以在立法会提出动议,向政府施压,缘何不做?更重要的是,自去年11月建制派胜出九龙西补选后已经在立法会全面执政,包括在直选也坐拥18议席,绝对可以通过动议。民建联若果真为民服务,监察政府,何需此际——区议会选举前两个月——在报章刊登广告,“强烈要求政府”云云?

其次,“01观点”曾经指出,自去年11月立法会补选后,建制派不能再诿过于人,今后施政若有任何问题,问题便出于政府及建制派自身。此番道理,如今更是显然而见:政府没有引用《收回土地条例》,民建联亦没有督促其收地建屋,令公屋轮候时间屡创新高,非因“反对派”阻碍,只因政府及民建联不愿为之。

不论政府或建制大党,政策立场都应该务实而理性,以民生社稷为念,而非因为既得利益结构而牺牲市民居住质素,也不能等到选情紧张才设法改善民生。如今连提出此等早应落实的建议,民建联也要“大锣大鼓”登广告、召开记者会,为自己在脸上贴金,自然予人“做骚”捞政治本钱之感。

民建联的“魔鬼在细节”

第三,民建联在报章广告上侃侃而谈,但其发表的新闻稿却清楚指出,应优先以“土地共享先导计划”来觅地建屋,只是当合适土地无法透过公私合作落实发展,政府才引用《收回土地条例》收地建屋。换言之,民建联绝非完全支持引用《收回土地条例》,而仍然以公私合营为基本政策方针。这种立场,足见民建联之视野狭隘,仍然未愿从根本解决香港之房屋问题。

“土地共享先导计划”的主导权在发展商手上,其若不愿参加,政府无从增加土地供应;发展商即使愿意参加,亦可待价而沽,耗费的是纳税人的成本。再退一步说,即使发展商愿意参加,而且价钱合理,政府目前的政策乃公私营单位七三比,最终公营房屋的占地面积必然有限,效果远不及引用条例。

这几点道理显浅易明,民建联不会不知,其政纲却仍然口惠而实不至,流于花巧包装和耍宣传伎俩。面对这样的第一大党,社会难不失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