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租公非礼租客智障女儿 官斥侵犯无反抗能力人士 判入狱15月

撰文: 梁芷君
出版:更新:
被告熊耀光被裁定非礼智障女罪成,被判入狱15月。(资料图片)

七旬包租公趁租客的15岁轻度智障女儿独自在家做功课时,借词请教如何使用手机,乘机非礼智障女。包租公早前被裁定一项非礼罪成,裁判官指被告违反诚信,事主有智障情况,直斥被告侵犯无能力反抗的事主,今(8月9日)于粉岭法院被判被告入囚15个月。

裁判官判刑时指,熊耀光(73岁),因租出住所客厅予事主的父母而认识事主,事主案发时只得15岁,有智障问题,被告理应保护她,但被告却反而伤害她。

被告被裁定今年3月18日在元朗家中非礼租客的15岁女儿,后因事主的父亲回家撞破而揭发。事主早前曾供称,她遭被告“摸过我身上每一部位”,期间更一度落泪,表示不明白被告为何这样做。被告则在自辩时,否认曾抚摸事主乳房及阴部,只强调经常向她请教电话上网,但事主往往用“教你都唔识”来回答。他当日仅再次询问用电话上网及看她做功课,但后来承认电话其实并无上网功能。

案件编号:FLCC2467/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