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政官家族伙商人 涉套丁建亿元丁屋屋苑 地政署:或刑事调查
丁屋政策衍生的庞大利益或已蚕蚀政府部门。《香港01》揭发地政主任父女以市价3折购全幢丁屋并涉套丁,原来背后更牵涉“村屋大王”王光荣。
曾负责丁屋政策的地政处高级地政主任赖奕平,其妻及多名家族成员早于90年代便伙拍“村屋大王”伉俪,在元朗攸潭尾合作发展市值逾1.5亿元的丁屋屋苑,落成后赖奕平以低价扫入多个单位,并担任屋苑管理公司董事,涉一条龙包办丁屋发展及管理。
地政总署回复指,需时翻查纪录,如有需要会转介并配合执法部门进行刑事调查;又强调如处理丁屋事宜的公职人员或配偶,为丁屋发展或管理公司的董事,必须申报利益。前廉署调查主任林卓廷直指,当局应调查两人有否公务往来,而赖是否从中获益。
赖奕平在90年代于北区地政处任职时,曾负责丁屋事务。记者上周四(7月29日)上门访问赖奕平,有女子应门指他正外出,记者其后留下信件,惟截稿前仍未回复。记者翌日又以电邮向王光荣查询,对方亦未有回应指控。另外,《香港01》今日揭发赖奕平另一疑似套丁个案。
赖、王二人涉合作套丁的“攸美山庄”位于元朗攸潭尾,15栋丁屋在1992年得到丁屋牌照,至1996年完工。然而记者发现,“攸美山庄”的发展商之一“冠锐有限公司”,原来由赖妻容丽娥、王妻林绮媚、王的律师行亲信陈伟莉3人共同持有。
父涉套丁 女地政官3折买丁屋 前廉署主任:涉公职人员行为失当
大律师:男丁对丁屋并无实际管理权
熟悉套丁情况的大律师谭俊杰认为,从上述疑点分析,男丁对丁屋并无实际管理权,由始至终,持有土地的赖家与王光荣集团,参与丁屋兴建及出售,反而表面上持有业权的男丁却每每缺席。根据去年11月的沙田套丁案判词,所谓套丁是“有地无丁权”的发展商,与“有丁权无地”的男丁合作申请丁屋,与发展商串谋诈骗政府。
有前地政主任透露,区域地政处不少官员与乡绅及发展商稔熟,双方不时酬酢,不少地政官员退休后更为丁屋发展商工作,利益关系千丝万缕。土地正义联盟朱凯迪批评,有地政官员及其亲属参与套丁,情况令人震惊。他指违法的套丁发展多年为发展商带来暴利,惟地政总署却一直无视,今次有证据揭露地政官员因此获益,或解释多年歪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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