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论坛】港大何世贤:控烟的科学、价值观和利益冲突

撰文: 政论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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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立法会讨论应否禁止另类吸烟产品,社会上有关的讨论亦开始热闹起来。反对的一方固然有烟草商和相关业界,亦有看似独立的政客、意见领袖、专栏作家和学者。反对的理由环绕政府过度干预自由、不禁传统烟的矛盾、电子烟和加热烟有助戒烟、烟民的选择权,并引用科学研究结果指释出的毒物比传统卷烟少。撰文:香港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副教授何世贤

▼图解禁电子烟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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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科学

反对者最爱引述英国公共卫生署(PHE)指电子烟的害处比卷烟少95%、美国食品药物管理局(FDA)指加热烟释出的毒物较卷烟少并批准售卖。英国当局认可电子烟的程度在全世界政府中可谓独一无二,但其最初的理据只是基于一组专家经两天讨论的结果[注一],而且该研究有电子烟公司赞助。

须知道吸烟引致的种种慢性疾病是经几十年的研究而得知,电子烟开始流行至今仅几年又怎能如此确切定断呢。随著有关电子烟危害的研究陆续发表,英国当局的结论却不为所动;因此,其立场一直受到国内外的批评,并与世卫和欧洲公共卫生学会的立场回异。美国当局虽然批准售卖加热烟,但强调其部份毒物较卷烟少并非代表它较安全,亦不批准它声称为减害产品。

多年的研究发现烟草烟雾含数千种化学物,单是致癌物就超过70种。目前已知的电子烟和加热烟化学物中,浓度有些比卷烟低、有些差不多、有些甚至更高。可以肯定的是两者都含有多种致癌物和其他毒物、都对人体有害。加热烟释出的烟草主要致癌物焦油,浓度与卷烟相近,单是这一样已足以致命。

政府向立法会提交法案,倡全禁电子烟、加热烟。(资料图片)

至于电子烟是否有助戒烟,有论者最爱引述一项英国最新的随机对照试验指电子烟比尼古丁替代疗法的成功戒烟率高8成[注二]。过往的戒烟研究一般指戒掉卷烟而不需再依赖尼古丁,但在该试验中使用电子烟而戒掉卷烟的人有80%仍需使用含尼古丁的电子烟,相比使用尼古丁替代疗法而戒掉卷烟的人中,只有9%仍需使用尼古丁戒烟贴等疗法。

因此,若以同时戒掉卷烟和尼古丁为定义,则电子烟比尼古丁替代疗法的成功戒烟率低约6成,得出相反的结论。英国的电子烟含尼古丁尚且无助真正戒烟,更何况香港法例禁止含有尼古丁的电子烟,又凭甚么帮助戒烟呢!大量的外国研究更指出电子烟使用者过半同时吸卷烟,以致他们的烟瘾更深、戒烟更难。那么加热烟又是否有助戒烟呢? 其实加热烟和卷烟用的都是烟草,更加谈不上戒烟。饮红酒代替烈酒算是戒酒吗? 即使饮酒精含量更低的啤酒一样可以饮醉并引致各种疾病甚至死亡,吸加热烟也类似。

吸烟不只危及气管及肺部,还会损害心脏、骨骼、皮肤、膀胱等。(资料图片)

论价值观

世界各地的控烟政策不同,受各种因素影响。除了烟草业的政经干预、政府对烟草收入的依赖和廉洁程度、吸烟率等,或多或少亦牵涉社会的价值取向。一般而言,愈先进的地区控烟的力度亦更强,但在个别政策上亦有例外;相反,其他地区亦有可取之处。美国虽是超级大国,但和印尼一样同是世上少有拒绝加入世卫控烟公约的国家。这两个国家都是烟草大国,印尼有庞大的烟草种植业和吸烟人口、美国则有全球最大的上市烟草公司。美国作为西方国家亦高举个人自由和选择,并且反映在各政策取向上,例如大麻、电子烟、枪械等。

美国当局的缺乏监管已导致电子烟在中学生中如疫症般流行、使用烟草产品的整体比率不跌反升[注三]。其前局长虽醒悟并提出严厉的监管措施,但最终原因不明而辞官。因此,我们不应盲目跟随某国的控烟政策,只要在世卫控烟公约的基楚上做足甚至做得更好,并学习各地可取之处:澳大利亚的平装烟包和每年增加烟草税、美国的公营房屋禁止吸烟、新加坡的提高售烟年龄和在繁忙街道禁烟、南韩待通过的禁止边行边吸烟法例、澳门的所有巴士站禁烟和零售点禁止展示烟包、内地的规定处所负责人须就违例吸烟负刑责。

相比西方崇尚个人自由,华人地区则较重视社会的整体利益和子女的教育和健康。香港政府的控烟政策亦一直强调公共卫生和对儿童青少年的影响。以电子烟和加热烟的时尚设计和容易上口,对年轻人的吸引力可想而知,再加上有美国前车可鉴,只要这些新兴另类烟对身体有害而不需比卷烟更有害,已有足够的理据禁止。烟草每年于全球害死七百万人,每三个吸烟者有1.5-2个因此而早逝,其祸害之广和深实在天下第一,再难找到更有害的东西。我们希望社会各界和烟民以大局为重,为保障公共卫生和年轻人的健康出一分力。烟民要减害和得到真正的自由,唯有戒烟脱离尼古丁的辖制。七百万香港人更需要的是呼吸清新空气的自由,儿童亦有权免受二手烟的毒害。

香港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副教授何世贤希望政府能大幅提升烟草税,以减少吸烟人口。(资料图片)

论利益冲突

在控烟的议题上,烟草商和相关业界的利益冲突是明显的。烟草业反对有效的控烟措施是必然的,然而他们的信用破产人所共知,亦是世卫唯一谴责的行业,其理据大家都会极小心检视。烟草商话要无烟世界,在我听来就好像豺狼话要食斋。因此,烟草商一贯的策略是收买看似独立的团体、智库和个别人士为他们背书,尤其是良心有价的科学家和学者。他们之间的关系外人难以知晓,只是过于落力和肉紧的话难免露出马脚使人怀疑。我们留意到有个别学者和专栏作家经常在媒体发表反对控烟的言论,包括在我几乎每朝睁开眼即看的一份老牌财经报章。

香港有宝贵的言论自由,必须受到尊重,然而烟草每年害死七千市民,我们必须知道他们的言论背后是否有利益冲突。他们应知道隐藏的事没有不被公开的,只是迟早的问题。过往烟草商被美国政府勒令公开的文件就暴露了这些人的身份,不时亦有良心发现的烟草公司雇员爆料。在4月27日的立法会另类烟公听会中,我曾指出世卫控烟公约5.3条规定公职人员包括议员不得私下接触烟草商,以免控烟政策受影响。但我们所见,有议员的表现有如烟草商的代表。因此我们希望反对草案的议员向公众申报利益,表明个人或所属政党从来有否直接或间接收取烟草商的利益。同样,我们亦希望反对草案的看似独立团体和人士申报利益。

全面禁烟是最有效改善市民健康的做法,却会触及如烟草商等持份者的既得利益。(资料图片)

结语

在以上的公听会中,香港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的林大庆教授(发言时间12:00:24)和笔者(12:19:55)都指出香港不但要禁止电子烟和加热烟,更要立法为全面禁止所有烟草产品定时限。林教授更首次建议香港2030年全面禁烟,有兴趣的读者可按发言时间观看公听会的录像[注四]。控烟是全球大势所趋,香港的吸烟率只有10%,没有庞大的烟草业,而且法制相对健全,是十分有潜力成为全球首个全面禁烟的地区。我们呼吁政府明确表示以全面禁烟为政策目标,向2030年全面禁烟迈进。

[注一] http://eprints.lse.ac.uk/56631/1/__lse.ac.uk_storage_LIBRARY_Secondary_libfile_shared_repository_Content_Phillips,%20L%20D_Estimating%20harms_Phillips%20_Estimating%20harms_2014.pdf

[注二] https://www.ncbi.nlm.nih.gov/pubmed/30699054

[注三] https://www.cdc.gov/mmwr/volumes/68/wr/mm6806e1.htm

[注四] https://www.legco.gov.hk/yr18-19/chinese/bc/bc54/agenda/bc542019042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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