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权覆核案】乡议局与发展局会面 要求10月前继续处理建屋申请
撰文: 张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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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早前裁定以私人协约或换地方式兴建的丁屋违宪,惟原居民仍可于私人土地申建丁屋。因应法庭判决,地政总署暂停接收以私人协约方式,及以换地方式申请政府土地建造小型屋宇,亦会暂停处理已接收的该等申请。
乡议局今日(9日)就与发展局局长黄伟纶会面,乡议局主席刘业强于会后指,已向当局表示相关做法不合理,认为应继续处理10月8日前申请中的个案;他又引述局方回复指将积极考虑其建议。
刘业强于会后指会议气氛良好,并称已向局方提出停止处理申请的做法不合理,因为法庭已表明裁决可暂缓至10月8日才执行,故在这个日期前正在处理的丁屋申请个案应继续,并指出10月8日前递交的申请都不应暂停。他引述当局回应将积极考虑他们的建议。
他又称,乡议局将会于本月28日的上诉限期前,入禀提呈上诉。他又指出,政府在1981年推行乡村扩展区计划,而当中政府以低价收回部分属于新界原居民所有的土地,以供兴建公园等,而当时合资格的原居民同样可于这些土地兴建丁屋。他希望政府能积极回应原居民可以如何利用扩展区土地申请建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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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局早前指出,因应法庭的裁决,局方正与法律团队仔细研究是否提出上诉,而地政总署将会于考虑上诉期间,停止接收以私人协约方式,及以换地方式申请政府土地建造小型屋宇的申请,亦会暂停处理已接收的该等申请。
而现时有10个因检讨丁屋政策被冻结的乡村扩展区,当中有8个未展开收地工作。发展局早前曾指出政府愿意考虑有关的局部“解冻”建议,大前提是个别拟议乡村扩展区的私人土地若进行发展,必须遵从现行的规划、地政等政策框架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