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宽太阳能板规限 工程公司走法律罅 助村屋僭建多一层
政府早前放宽村屋天台安装太阳能发电装置的高度限制,推动再生能源发电。但《香港01》发现,有新界村屋业主不仅将太阳能板安装于围封僭建物上,并覆盖逾半天台范围,变相增加一整层的有盖活动空间,涉违反《建筑物条例》。亦有工程公司看中“商机”,声称可连同天台屋一并安装太阳能板,该公司职员更“教路”称围封天台屋的四面墙可随时拆走,或安装可折式的支架覆盖整个天台范围,“(支架)拆得走…你就话唔系僭建。”
有测量师提醒,太阳能板不能安装于既有僭建物上,即使选用可动式支架同样属僭建,工程公司或业主亦需面对刑责。
特首林郑月娥于2018年的施政报告,宣布放宽太阳能板的案装限制。根据最新的《太阳能光伏系统安装指南》,新界村屋天台安装的太阳能装置,高度不得超过2.5米、不得伸出外墙超过750毫米,而覆盖范围不得多于村屋有盖面积的一半,即350平方呎。同时,天台上不得有任何僭建物,包括已申报并被屋宇署确认的僭建物亦必须清拆;而太阳能板下方不可围封。否则可被视为僭建物。
围板可拆除 避屋宇署巡查
记者佯装顾客致电其中一间工程公司,查询村屋天台安装太阳能装置。该公司职员建议,可先拆除天台原有构建物后,再安装合法的350呎的天台太阳能板;其后再于下方加装可拆除的滚轮式棚架,以避过僭建问题,“你四面墙可以系随时拆得,佢嚟查嘅时候你咪拆咗佢。”他又称虽政府规定太阳能装置合法范围仅为350呎,“另外𠮶350呎可以整啲可以折得、拆得走…人哋话你僭建,你话唔系僭建。”
装置覆盖整个天台 村屋多一层空间
职员亦向记者展示多个村屋项目的航拍片段,从中可见位于观塘马游塘村及西贡响钟村的村屋,该公司安装的天台太阳能板下方空间被围封,变相是僭建物。记者其后到访职员所指、另一个位于大埔九龙坑村的项目,亦在现场找到有村屋的太阳能装置疑违反条例规定。
涉事屋宇除将大部份天台范围以太阳能板覆盖外,更将部份板块安装于既有僭建物上,变相增加一层有盖的活动空间。而旁边的另一间村屋,同样有违规情况,太阳能装置系统虽未有围封,惟范围却覆盖逾一半天台面积。
屋宇署回复查询称,已派员到上址视察,发现在上址村屋的天台有新建僭建物,属优先取缔类别。署方会向有关业主发出劝喻信,敦促其尽快自行安排清拆,并会继续跟进有关执法行动。
测量师:可移动支架同样违反建筑物条例
测量师何巨业称,就航拍图片所见的两所建筑物,均涉嫌违反建筑物条例。他解释,于光伏系统覆盖面较大的村屋上,虽然其太阳能板分为两部分安装,但两者并无按照规定的1米间距;而当中一部份太阳能板安装于既有的围封构筑物上,同样不符合条例规定。至于另一个建筑物上,虽其光伏系统下方并无围封,不过其覆盖面积同样大于规定的350平方呎。
至于有工程公司涉嫌以避僭建作招徕,采用可移动式棚架,何巨业称只要安装不合符规定,同样触犯《建筑物条例》,“不代表移动就不是构筑物,就算支架都可以系僭建。”而以往亦曾有可移动的货柜同样被定性为违规建筑物。他提醒,进行违规建筑工程的公司,甚至业主同样有机会被检控,“尤其工程公司于文件中提及可能违规,业主唔系一句唔知就辩解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