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中九子.判刑】黄浩铭求免朱牧入狱 李永达指运动和平非暴力
撰文: 林乐儿 李伟欣 罗家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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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中九子”的最后两名被告黄浩铭及李永达,其中已曾因两度入狱的黄浩铭自言没甚么可求,他与占中发起人戴耀廷及陈健民一样,只求法官勿判牧师朱耀明入狱;而李永达则强调整个运动是和平非暴力,他对曾参与并是运动的组织者之一感到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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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永达只发言约两小时
代表李永达的资深大律师蔡维邦道,李为自己有份参与感到光荣及无悔,故亦觉无需求情。蔡指,现年63年岁的李,已婚但未有子女。港大毕业后,李曾在中学教书。他之后投身政界,曾任区议员和立法会议员,以及担任多个公职。
辩方续指,李在案中只涉在2014年9月28日,用大声公发言约2小时,认为李不应为控罪之后的占领付上刑责。
曾参与感光荣
李永达在他的求情信写到:“我作为这个抗议运动的组织者之一,我感到是我人生中最大光荣,能够和大批市民一起用和平非暴力方式向香港特区政府及中央政府发出最强烈的怒吼。”
法官阁下 游行示威集会及表达意见是市民的基本权利。市民亦应有选举自己政府的权利。在80年代中英双方就香港前途谈判及基本法制定的时候,中央政府已承诺最终是会给予香港市民普选行政长官及普选立法会的制度。但经过30多年,这些承诺全部落空。2014年人大常委会所通过的831政制方案根本就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假普选方案,令香港市民普选行政长官的希望完全粉碎。 香港市民大众对中央政府一而再,再而三违反自己的承诺感到非常愤怒。他们便借着仍拥有的一点游行示威集会及表达意见的权利,向政府表达他们强烈的意见及愤怒。 在831方案宣布之后,占中三子、学联、学民思潮及民主派在立法会一带举行众多的集会抗议,并由此引发出其他的抗议行动。 我作为这个抗议运动的组织者之一,我感到是我人生中最大光荣,能够和大批市民一起用和平非暴力方式向香港特区政府及中央政府发出最强烈的怒吼,要求尽快落实普选行政长官。 我知道争取民主的道路是漫长、崎岖及曲折的。我不会气馁,我亦相信香港市民不会气馁。我相信只要香港市民心不死,普选的日子一定会来临。
黄浩铭同为朱牧求情
另一名被告黄浩铭在其求情信中说:“刑罚于我而言,无情可求,唯一我心中所想,就是希望法庭能顾念75岁的朱耀明牧师年事已高,望以非监禁方式处之,让港人瞥见法庭对良心公民抗命者宽容一面。
“法官阁下,我能够参与雨伞运动,争取民主,实是毫无悔意,毕生荣幸。我已花了最青春的10年在社会运动上,假若我有80岁,我仍有50年可以与港人同行,继续奋斗。要是法官不信,且即管以刑罚来考验我的意志,试炼我的决心。”
9名被告:戴耀廷(54岁)、陈健民(60岁)及朱耀明(75岁)、立法会议员陈淑庄(47岁)及邵家臻(49岁)、学联前常委张秀贤(24岁)及钟耀华(26岁)、社民连副主席黄浩铭(30岁),及前立法会议员李永达(63岁),每人均有一或两项妨碍罪成(详见图辑)。
案件编号:DCCC480/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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