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中九子.判刑】陈淑庄求情指其煽动力有限 迟清场令妨扰延续

撰文: 林乐儿 李伟欣
出版:更新:

占中发起人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及另外6人在2014年占领运动期间,被指呼吁他人上街及支援,。昨全被裁定妨扰罪成,立法会议员陈淑庄亦是被告之一,她今(10日)由其师父,资深大律师王正宇代为求情,并指陈控罪指的两天,对整个运动的煽动影响有限,亦指警方当年待至12月才清场,这才是妨碍期长的原因之一。

陈淑庄求情指她在控罪指的两天煽动力不大,妨扰持续因警迟未清场。(张浩维摄)
+3

要求判社服或缓刑

本身亦是大律师的陈淑庄,在审讯中一直尤其“师父”资深大律师王正宇代表,王请求法官先为陈索取社会服务令报告,并希望法官能判陈社会服务令或缓刑。

警方迟未清场令妨扰延续

王又指,控罪只涵盖2014年9月27及28日这两天,然而活动持续79日,王指不少参与者是看到报导自发参与,陈的煽动有限。他又谓组织者的人流管理不足,警方却待至12月才清场,直指这也是造成长时间占领的原因之一。他亦不解控方拖延至去年才正式审理案件。

求情信称不会馁

陈淑庄在自撰的求情信写道:“我知道争取民主的道路是漫长、崎岖及曲折的。我不会气馁,我亦相信香港市民不会气馁。我相信只要香港市民心不死,普选的日子一定会来临。”

9名被告:戴耀廷(54岁)、陈健民(60岁)及朱耀明(75岁)、立法会议员陈淑庄(47岁)及邵家臻(49岁)、学联前常委张秀贤(24岁)及钟耀华(26岁)、社民连副主席黄浩铭(30岁),及前立法会议员李永达(63岁),每人均有一或两项妨碍罪成(详见图辑)。

案件编号:DCCC480/2017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