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中九子.判刑】官押后两周宣判 只为张秀贤取社服等报告

撰文: 林乐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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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中三子”戴耀廷、陈健民、朱耀明和另外6人在2014年占领运动期间,被指呼吁他人上街及支援。9人昨被裁定罪成,辩方今(10日)继续求情,法官陈仲衡最后把案押后至4月24日判刑,众被告准继续保释,但法官只为张秀贤索取感化其社会服务令报告,并未有为其他被告答应其他被告的要求。

“占中九子”将于4月24日接受判刑。(资料图片/余俊亮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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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名被告曾要求索阅报告

多名被告,包括邵家臻、陈淑庄、黄浩铭、张秀贤等,均有在求情时要求先索取社会服务令报告,惟法官最后只称为张索取报告。多名被告又提及,事件在2014年发生,律政司却在2017年才提控,认为事件有严重延误,而陈淑庄的求情中,亦提到案发主要在2014年9月27及28日,之后警方一直未有清场,延至同年12月才作出清场行动,这亦是令妨扰持续的原因。

控方强调合理延误不成减刑理由

法官听罢辩方求情,曾询问控方为会本案会在事发后近三年才作出检控,刑事检控专员梁卓然回应称,警方在事件中拘捕了1003名涉参与占领运动人士,提交了335份调查报告,及约300份证人供词。此外,警方还提供1133段录影片段,当中859段为警方录取的,274段取自公开来源,另有80项非录影证据。

控方引案例谓,问题是有无合理原因延误检控,再引例指如因大规模调查而延误,被告便不应就此获减刑期。

占中九子今早到庭情形。(余俊亮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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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9名被告依次为戴耀廷(54岁)、陈健民(60岁)及朱耀明(75岁)、立法会议员陈淑庄(47岁)及邵家臻(49岁)、学联前常委张秀贤(24岁)及钟耀华(26岁)、社民连副主席黄浩铭(30岁),及前立法会议员李永达(63岁)。

9名被告被控串谋作出公众妨扰、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及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等6罪。控罪指他们在金钟等地方非法阻碍道路,对公众造成妨扰;或煽惑其他人,藉非法阻碍对公众造成妨扰。

除占中3子涉及的煽惑他人煽惑公众妨扰罪,以及朱耀明涉及的煽惑他人作出公众妨扰罪名不成立外,所有被告均有罪名成立。

法官昨颁下判词,除裁定他们罪成外,亦强调公民抗命排抗辩理由。

案件编号:DCCC480/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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