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箧弃尸】周浩鼎:外国有法例由政府提移交令 赞成修例堵漏洞
本港20岁少女潘晓颖于去年2月到台湾旅游期间,遭同行的19岁男友陈同佳杀害,藏尸于行李箧后,弃置于台北捷运竹围站附近草丛。由于港台两地未有签订移交疑犯的协定,令疑犯无法引渡返台受审。
近日保安局向立法会提交文件,建议修订《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和《逃犯条例》,建议由行政长官提出证明书,以一次性方式于未有签订长期协议的地区启动临时拘捕及移交的请求。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周浩鼎,今日(13日)于港台节目上称赞成政府修例安排,认为有助堵塞法例漏洞,以免令本港成为“逃犯天堂”。他又称,英国及加拿大等地同样有类似的法例,由政府提出相关指令移交疑犯。
保安局向立法会提交文件,指现行法例中的《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及《逃犯条例》,均清楚列明移交逃犯协定不适用于香港与中国其他部份,因此未能就于台湾发生的拖箧弃尸案,引渡疑犯到台湾受审。港府建议将相关条文限制删除,并提出由行政长官发出证明书后,再向法庭申请临时拘捕令,让法院进行聆讯及作裁决等程序。
周浩鼎:可还死者家属公道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周浩鼎于港台节目上称,民建联赞成政府修例的安排,除可还死者家属公道外,亦可堵塞现行法例的漏洞,免令罪犯窝藏在港,令本港沦为“逃犯天堂”。对于有议员担心修例或涉及政治决定,甚至违反人权,周浩鼎反驳称根据当局的修例建议,移交安排将交予法庭把关;而现行法律亦清晰说明安排不能涉及政治罪行,亦可确保移交后可保障疑犯应有的权利,认为应对本港司法体制有信心。
他续称,于英国与加拿大等地同样有相关法例,由政府提出指令移交罪犯。对于有建议指可单就个案进行一次性移交,他认为堵塞漏洞不应该针对单一地方,而应函盖各个未与本港签订协议的地区,“全世界都适用安排才算堵塞漏洞。”他又称,建议应于今个立法年度完成修例,以免疑犯于本港完成服刑后,有机会逃至其他地方。
民建联立法会议员李慧琼早上于商台节目中,同样称赞成政府修例堵塞漏洞。她指政府已表明,政治、宗教等因素不能成为引渡理由,认为政府及法庭可做双重把关工作,“法庭不是橡皮图章,最后批与不批也要写理据出来,我们要对法治要有信心。”
李慧琼:修例后亦非特首一人同意可决定
被问到在“一国两制”,“一国”先行下,特首能否对内地的要求的话语权,李慧琼表示,修例后也非特首一人同意就可决定,“特首只是启动,相信日后所有(案件相关)资料要交过来,不能特首个人同意就得。未来中港交流频密,大家是否可容许香港成罪犯天堂?内地罪犯都逃到本港,这样又是公道?”
她亦曾就案件寻求中联办协助,“找过中联办帮忙联络台湾,相信中联办在事件有份帮忙。”她指,立法会保安事务委员会周五将讨论建议,预计最少需时数月才能完成所有程序,她希望在暑假休会前可通过修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