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箧弃尸】涂谨申:港府应一次性移交本案疑犯 长远与台商协议
香港男子陈同佳去年在台湾杀害女友,藏尸行李箧并弃置当地后返港,由于港台之间并无引渡逃犯协议,该名男子未有被引渡回台湾受审。保安局昨(12日) 建议将《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条例》和《逃犯条例》订明不适用于“香港与中国其他部份”之间的条文删除,亦即在台湾及内地犯案的港人可移交中台受审。另外,亦建议容许以“一次性个案”方式适用于香港与任何未与其订有长期安排的地方,并让行政长官可作出证明书提供基础,启动处理临时拘捕及移交的请求。
保安事务委员会副主席、民主党立法会议员涂谨申今(13日)在电台节目中指,不同意保安局的建议,认为港府可以考虑只让香港与台湾就是次案件,签订一次性的协议,而长远而言,就可寻求中央政府“开绿灯”,容许香港与台湾之间签订移交逃犯协议。
涂谨申在商台节目中透过电话访问表示,香港一直以来也不会与部分国家签订移交逃犯协议,因为部分国家及地区的法治制度、人权标准等与本港标准不符,“如果有些国家乱晒龙,我们不信(疑犯)回到去会得到公平审讯,又们怎会与那些国家签﹖”他并指,即使是与这些地区有一次性的移交安排亦不适合,因为若本港相信那些地区,早已签订长期协议。
涂谨申指,香港与内地之间,商讨移交逃犯协议已有二十多年,一直未能达成其识,或许因中央政府也认为两地法治制度相距太远,“中央政府考虑所有因素后而有这判断,但为什么今次我们单方面提出修例﹖”他认为,保安局的建议下,特首将负责作出判断,是十分危险,而即使案件需经法庭聆讯,但法庭不会考虑移交的那个地区是否有合理的人权标准。他指同情是次案件,但希望家属亦能理解,可以透过合理正当方法解决问题。
涂谨申:中央爱护台湾同胞,就应开绿灯吧
他提出,港府应与台湾商讨,单单就是次陈同佳的案件,签订一次性的协议。另外,本港与台湾之间亦可商讨两地间的移交逃犯协议,不过就需中央支持,“中央爱护台湾同胞,就应开绿灯吧!”被问到中央如支持,或会被视为认同台湾为独立国家,涂谨申就反驳指,“香港也可与美国签到(协议),香港也不是独立国家啊﹗中央可以授权香港与台湾签,可以用国际间对协议的内容,但不用国际名称。”
另外,涂谨申在港台节目中就称,过往台湾亦曾与英国就个别个案,进行一次性移交逃犯,而两地亦同样未有签订全面的移交协议。他又形容是次修例为“套餐”,将部分内地的司法管辖区包含在内是“太多”。他续称,案件至今已拖延近一年,而港府未有就此个案向中央寻求任何协议,如政府反对上述建议,说明修例目的“醉翁之意不在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