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港逾900公顷闲置丁屋地 推算可建45万伙 团体:分布绝不零碎

撰文: 王洁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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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法院正在审理首宗挑战丁权的司法覆核案,虽然政府经常强调本港土地短缺,但翻查资料,本港预留逾千公顷土地作“乡村式发展”用地发展,即使扣除道路、斜坡后,仍有逾900公顷。过去丁权问题争议不断,社会更有声音要求释出土地建屋,不过,政府却称部份土地零散,难以发展。
本土研究社指出,早前发现本港共有108块闲置预留丁地,面积大于0.05公顷,强调它们绝对不零碎;据《香港01》粗略推算,全部预留丁地用作发展,可兴建45万伙单位。

政府早前公布全港有1,201.2公顷预留作“乡村式发展”用地发展,于扣除道路/通道、人造斜坡及简易临时拨地后,用地余下932.9公顷。(资料图片)

“乡村式发展”地带可容许新界原居民男丁申建丁屋。现时全港约有700个“乡村式发展”地带,涵盖642条认可乡村,总面积约3,380公顷。

扣除道路、斜坡等 预留丁地剩约900公顷

发展局于2012年的立法会书面答复,政府将1,201.2公顷预留作“乡村式发展”用地发展。他指出,于扣除道路/通道、人造斜坡及简易临时拨地后,用地余下932.9公顷,面积相等于约900个标准足球场。

粗略估计可建45万伙

根据规划署指引,乡郊住宅发展密度第2区的最高住用地积比率为2.1倍。若以900公顷用地、2倍地积比计算,假设每个单位面积40平方米,粗略推算可兴建45万伙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