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屋政策新安排 西贡、沙田扩展区不再冻结申请 原居民又赢?
今天(11月14日),发展局局长黄伟纶书面回应立法局议员刘业强有关丁屋政策的提问。刘业强毕竟是新界乡议局主席,他本人主动问及丁屋政策之事,当然值得注意。果不其然,原来搁置多年的丁屋扩展区计划将有新安排,实际上能建丁屋的土地将会增加。虽然“01观点”一直反对丁权,但考虑到事情的来龙去脉,政府的新安排尚算可解。然而,地有限而丁无限,即使理顺了扩展区问题,丁权困局仍在,为长久计,只有终止丁权方可一劳永逸。
每名成年的男姓新界原居民,一生中可以免补地价兴建一幢丁屋,而丁屋的建造地点,必须符合两个条件,一是该处已被划入“乡村式规划发展区”,二是位于认可乡村范围之内。不过,某些村民本身没有土地,得丁权而无所用,就此,政府可谓非常体贴,乃自1981年起,划出了多个“乡村扩展区”,政府既出官地,又整合私人土地,然后将之批租予原居民建丁屋。
丁屋政策始于英殖时期,若因之而责难特区政府,诚稍有不公,但无论如何,政府迄今已完成了36个乡村扩展区发展计划,土地范围合计70公顷,称之专为原居民而设亦无不可。唯一教人“庆幸”的是,政府也发觉计划成本过高,于是在1999年决定暂缓执行尚未开展工务工程的乡村扩展区计划,时至今日,有十个“准扩展区”仍被“冻结”,当中八个尚未开始收地。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扩展区计划暂时中止,但土地一经划入区内,即使地处“乡村式规划发展区”,兼为男丁私人拥有,政府仍不会处理这些地段的丁屋申请,变相令部分原居民得地而无所用。虽说丁屋政策本来就对非原居民不公,不应长存,但政府不取消丁权之余,又要令部分原居民无法建屋,简直是两边不讨好。
现在政府宣布,自2019年1月起,会先为“西贡孟公屋”和“沙田小沥源”这两个未展开收地工作的乡村扩展区“解冻”,意即假如男丁在该处拥有私人土地,而申请又符合其他城规及地政条件,个案将获处理。至于其余六个未开始收地的扩展区,当局亦会找寻时机,另作合适安排。很明显,政府有意永久放弃乡村扩展区计划,化繁为简,将乡村扩展区变为历史名词。
可以预见,一旦各个原拟扩展区均获“解冻”,实际上能兴建丁屋的土地必然增加,这对原先受“不公”对待的男丁来说,无疑是好消息;但对全港非原居民而言,更大的不公依然存在,政府不能视而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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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有限而男丁无限,丁屋政策显然不具可持续性,有乡绅以“善用土地资源”此等漂亮理据为由,主张提高丁屋用地发展密度,例如容许兴建数层高的“丁厦”。必须指出,丁屋政策本来就不值得保留,政府要做的,是用合法手段终止该政策,所谓提高发展密度、善用土地,只是意图理顺不公平、不合理政策的借口,绝不可取。当然,众所周知,要终止丁权,势必动摇新界乡绅的利益,这已经不是单纯的政策问题,而是关乎政治考量。但事情既已黑白分明,纵使政府短期内不能取消丁权,至少也不应放宽规限、容建不符公众利益的丁厦,否则安能服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