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挑战丁权司法覆核案今开审 申请人:政策歧视大部分港人
撰文: 李慧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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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长洲覆核王”之称的郭卓坚早前入禀,要求法庭覆核丁权政策,成为首宗挑战丁权的司法覆核案,案件今(3日)于高等法院开审。申请方由资深大状李柱铭代表,李柱铭陈辞时直指丁屋政策歧视大部分港人,丁屋政策只属行政政策,而非法定政策。李柱铭称政策违宪,不同祖先、不同出身及社会起源的人作出差别待遇,且歧视女性原居民。
本案申请人为郭卓坚,及其后申请加入诉讼获批的社工吕智恒,答辩方为地政总署署长,乡议局被列为利害关系方。
李柱铭:土地资源非单属某一阶层
代表申请方的资深大律师李柱铭首先在陈辞指出,丁屋政策将港人把玩在手心已久,本案可谓万众期待,他直指丁屋政策歧视大部分港人,而丁屋政策实际上只属行政政策,而非属法定政策。再者丁屋政策存在性别歧视,而答辩方及利害关系方亦不争议这点。
李柱铭称总括而言,就是次司法覆核将争议两点,即丁屋政策违宪,因为政府对不同祖先、不同出身及社会起源的人作出差别待遇;且歧视女性原居民,亦为政府在运用土地上带来沉重负担。李柱铭亦强调土地资源非单属某一阶层的人士。
指《基本法》第40条没提及“丁屋”政府无责任延续
李柱铭续指,虽然答辩方强调丁屋政策受《基本法》第40条保护,但有关条例实际上没提及“丁屋”,或指出女性原居民不受保障,亦没有提及丁权属原居民权益,而且根据《基本法》第25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不应有优待,而有关政策明显歧视女性原居民。
此外,在97前中英就香港前途进行谈判时,双方未有就是否继续丁屋政策作出决定,而是让香港政府自行决定是否修改、废除或取代有关行政政策,故香港政府亦没有任何责任延续丁屋政策,可惜政府多年来一直“议而不决”,不愿面对及处理丁屋政策。
案件编号:HCAL260/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