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婚姻】以司法覆核争平权案增 QT案胜诉 争本地福利却未果
本港申请公屋的政策首次被同性伴侣入禀挑战,而近年亦有多宗同志伴侣针对政府政策,以司法覆核方式争取获平权看待,计有英籍女同志QT要求以受养人身份留港案随伴侣来港案,最终获判胜诉;但一名入境处主任进一步挑战针对本地人的政策,要求让他在海外结婚的伴侣享公务员福利,及以伴侣身份评税,惟在上诉时却被裁定败诉,现仍待终极判决;近月亦有一名本地女同志,指香港未有同性婚姻机制,直接就此申请司法覆核,料案件将于明年审理。
QT案上诉才获判胜诉
代号QT的英籍女同性恋者,于2011年与同性恋人在伦敦透过民事结合,注册为同性伴侣。她的伴侣获签证来港工作,QT申请以受养人签证来港,但入境处认为政策中“配偶”只属异性婚姻,拒绝QT的申请。
她于2014年申请司法覆核,高院原判她败诉,但上诉庭却推翻原判,指入境处的政策属间接歧视。入境处不服,再上诉至终审法院,指有权跟从本港的一男一女婚姻定义。
终院重申港只接受一夫一妻
终院于本年裁定QT胜讼,并指入境处的做法属性倾向歧视。终院法官在判词指,QT与伴侣民事结合注册,与婚姻差不多没有分别,入境处将民事结合的同性伴侣摒除,做法欠缺理据,亦和处方吸引人才的政策背道而驰。惟法官亦在判词中强调,该案不涉及同性伴侣有权根据香港法律结婚之说,而且各方均认同按照香港法律,一个有效的婚姻是异性和一夫一妻制的婚姻。
原审裁同性伴侣可享公务员福利
在海外与同性伴侣注册结婚的高级入境事务主任梁镇罡,则进一步挑战针对本地人的政策并提出司法覆核,他主要要求其伴侣可享公务员家人福利及共同评税。案件在高院处理时,梁就福利的覆核获判胜诉,但评税方面则败诉。
上诉庭推翻决定
而上诉庭则于今年6月改判政府胜讼,毋须向公务员同性配偶发放家人福利。
上诉庭在判词指,香港有《基本法》作为宪法,而宪法内认为婚姻是指异性恋,即“一夫一妻”。而梁的申请涉及到要改变这核心观念的看法。梁于早前获上诉庭批出许可,向终院提出上诉。
有女同志挑战港无同性缔结机制
另外,早前一名港人女同志提出司法覆核,指打算其同性伴侣在香港循民事缔结合法的配偶关系,惟本港现时无类似机制,违反《基本法》及《人权法》,是本港首次有人挑战同性伴侣不能缔结为合法配偶的机制。案件早前在高院提讯时,法官表示暂定明年上半年审理该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