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会】演唱会门票炒风盛行 今年9个月投诉较去年增近10倍
演唱会门票炒卖风气盛行,消费者委员会早前尝试在二手门票平台购买刘德华跨年演唱会门票,发现有门票建议售价达4万元,是原价的40倍以上。
消委会表示,二手门票平台擡价出售门票行为与“炒卖黄牛”门票无异,惟现行法例并没有规管康乐及文化事务署管理场地,建议政府应把打击“黄牛”规例涵盖所有场地、加强罚则及研究推行“实名制”购票。
消委会于今年1至9月,接收有关公开表演投诉数字达306宗,较去年同期的29宗增加近10倍。
消委会今日(15日)发表最新一期《选择》月刊,当中有专题探讨网上二手平台买卖门券风险。该会以今年12月至明年1月的刘德华演唱会为例,最低价格门票的标示价较原价差距最少高出1.1倍(即658元)以上,而标价最高的1张门票,售价更高达4万元,即原价的40倍以上。
消委会又发现,部分原价相同、位置相若的门票,标价可相差10倍或以上,质疑平台上有多少门票是真实发售,或是以不同价格试探市场能力,又或营造需求炽热之象,促销二手门票。
消委会总干事黄凤娴表示,今年1至9月关于公开表演投诉数字达306宗,较去年同期的29宗增加近10倍,投诉事项包括88宗销售手法、38宗送货延误、119宗员工态度恶劣,当中约200宗涉及今年3场大型演唱,经消委会了解后,主办方已联络投诉人转换场次或退款。她表示,消费者在二手门票平台购票需要承担不少风险,例如求助无门、无法取票、售价有误导成份等。
有消费者以为4000元买5张门票 后来发现为每张4000元
她举例说,有消费者今年以信用卡购买5张外国歌手演唱会门票,原以为5张门票合共4千元,怎料竟是4千元一张门票,加上手续费,合共被扣取3万元,欲取消订购时却未能接洽销售平台的客户服务,遂向消委会求助。
以私人名义于网上平台售门票不属“商户” 未必获《商说》条例保障
消委会宣传及社区关系小组主席陈锦荣表示,以私人名义透过有关平台出售门票的人士可能不属于“商户”,消费者透过平台购票,未必获得《商品说明条例》保障。此外,他指本港法例对“黄牛”门票规管只限获发牌的公众娱乐场所,不适用于由康文署管理场地,促请政府检讨并修订有关法例,消除法律灰色地带,保障消费者权益。
黄凤娴也补充指,目前打击“黄牛”门票的罚则仍属偏低,认为有需要加重罚则;又指不少公开表演的门票被扣起作内部销售,希望当局研究以“实名制”购票方案,增加售票机制的透明度,让消费者了解市场流通门票数量,有助打击炒卖风气及确保销售公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