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锅店推女士半价被狠批 律师:表征或涉性别歧视
本港追求男女平等,惟有火锅店推广“女士半价”新张优惠活动惹来非议,被质疑违反性别歧视,“女士就有特权?”两年前,有夜场酒吧举行“女士之夜”活动,女士入场费比男士平逾一倍,被法庭裁定违反《性别歧视条例》。
位于旺角的牛肉火锅店,上月举行推广“女士半价”新张优惠活动, 所有女顾客即日起,一律半价。该火锅店行“放题”任食制,不用时段划分价钱,而用四个级别的牛肉来区分,最便宜是218元的精选美国牛肩套餐,最高级别的是398元的严选澳大利亚和牛套餐。换言之,女士只需支付低至109元,就能享用火锅放题。
原本有关优惠至9月30日结束,翌日火锅店网上宣布,“女士半价”优惠反应太热烈,令很多人无法预订,决定将该优惠期延长多10日,至10月10日。
可是“有人欢喜有人怒”,不少市民于网上抨击火锅店的“女士半价”是“性格歧视”,批评“为何女士就有特权?”,认为“有女士半价,何时才有男士半价?”火锅店网上回复称,“今月底或11月初有男士优惠”。
以女士优惠作为推广,过去是不少业界常见做法。但两年前有酒吧举行“女士之夜”,一名男顾客因不满男士的入场费比女贵逾一倍,向平机会投诉后入禀区域法院兴讼,认为违反《性别歧视条例》,男顾客在答辩人缺席下获裁定胜诉。惟案件惹来业界争议,认为顾客入场前已早知男女收费不一,双方是“你情我愿”。
涉事火锅店向《香港01》称,并不担心会因而惹上官非,又称“优惠活动只属短时间”,又特别补充称“今月底或下月初有全民优惠,所有男女老少凭已盖印的消费单据,每位可减50元”,惟未有提及在网上声称的男士优惠。至于“女士半价”优惠活动何时举行及举行原因则未有交代。
大律师陆伟雄向记者表示,如涉事火锅店只为女士提供半价优惠,未有为男士提供同类优惠,表征上有可能涉及性别歧视,或因而惹上官非,但至于能否成功定罪,仍需考虑“一篮子”因素,包括是否涉及偏见、贬低某一种性别等负面价值,法官不会因“一句表面宣传字眼裁定有罪”。
“女士之夜”案件不属案例
陆指出,两年前的“女士之夜”案件判决只属个别事件,控辩双方并无在庭上提出性别歧视的论点,案件因答辩人不出席才自动胜诉;加上案件并未有经终审法院上诉庭审理,不属案例,故参考价值有限。
他又称,市面有不少宣传会以某类人士优惠作为噱头吸客,如长者2元乘车优惠,但其主要目的是为方便长者乘车,当中不涉及歧视,“故需了解每件事的背后原因和方针”。
平机会回复查询时未有透露有否接获有关投诉,不会评论个别个案。至于涉事食肆的做法会否违反《性别歧视条例》,需要考虑多项因素及个别个案的实际情况。假如有关人士认为在使用该货品、服务时受到歧视或不合理的对待,欢迎他们向平机会作出查询或投诉。
平机会又指出,据《性别歧视条例》,在提供货品、服务及设施的范畴,任何人或服务提供者若基于某人的性别,拒绝提供服务或给予较差的待遇,都有可能违反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