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居屋2018】10月3日重启申请 周三起派表
特首林郑月娥早前公布六大房屋政策措施,当中包括居屋按负担能力定价改市价五二折,并且建议早前已截止申请的居屋2018计划,于10月重启申请。房委会今日(24日)宣布,在前阶段未有递交申请而合资格的申请者,可于10月3日16日期间递交申请表,为期两星期。同时,申请表和申请须知将于周三起(26日)起供公众索取。
立法会议员柯创盛表示,房委会周三起为居屋重启申请派发申请表,并在10月3日接受申请,估计今次因居屋下调售价后,会吸引更多市民入表,料会至少有额外多5万宗申请,令整体申请增至20万宗或以上。 他预计在大幅超额申请下,中签机会将进一步下降,希望当局重新考虑设立居屋轮候册的可行性;同时期望特首下月公布的施政报告,可以提出如何增加居屋供应。
公屋联会执行总干事招国伟亦相信,申请最终会超过20万宗,其中绿表及白表均有明显增幅。
房委会指出,前一段申请期内接获的有效申请会继续有效,申请者无须重新递交申请。不过,早前未有递交申请而合资格的申请者,可于下月3日至16日期间递交申请表。申请期于当日上午8时开始,至16日晚上7时截止,在申请期前后所递交的申请表将不获处理。同时,申请表和申请须知将于本月26日起可供公众索取。
房委会又指,两次申请期内接获的所有申请,将会一并进行搅珠,以决定各类别申请者的选楼先后次序,搅珠预计于11月进行。
原有申请者可于16日前撤回申请
房委会指出,原有申请者如选择撤回其申请,其申请费用可以获得退还,但必须于10月16日或以前,将已填妥的“取消申请及发还申请费的申请表”交回居屋销售小组跟进。
同时,原有申请者如需要更改其已登记的家庭组合,必须先向居屋销售小组申请取消其早前已递交的申请,才可于新申请期内重新递交申请表,否则原有和新递交的申请表将作废。
房委会又提醒,任何人士同时名列多于一份申请表内,将被视作重复申请,所有相关申请一律作废,已缴交的费用不会获得退还及转让。
居屋2018出售的3个新建居屋发展项目,包括长沙湾凯乐苑、启德启朗苑及东涌裕泰苑,合共提供4,431个单位,房委会早前共收到约15.2万份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