迷你仓经营商提覆核 批新管制不合理 消防处:会考虑替代方案

撰文: 劳敏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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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年九龙湾淘大工业村迷你仓一场四级火,历时五天四夜,夺走两名消防员性命,亦令全港关注迷你仓消防安全问题。消防处其后收紧对迷你仓的管制,截至上周三(25日)已就与迷你仓内相关的2,901项火警危险发出 “消除火警危险通知书”,但有业界认为新规定不合理,且无效防火,提司法覆核要求推翻通知书。消防处解释,曾与迷你仓商会、营运者及其聘请的认可人士进行多次会议,亦与业界就替代方案的原则达成共识,只要迷你仓营运者提出有关方案达至处方要求的消防安全水平,均会积极考虑接纳。

有业界认为迷你仓消防新规定不合理,且无效防火,遂提司法覆核要求推翻“消除火警危险通知书”。(资料图片)

司法覆核申请人为迷你仓集团“储存易”旗下的明日理财有限公司,他们在入禀状指,消防处新规例中,有一项规定要求每行迷你仓之间要有2.4米的距离,但认为与防火无关,研究指此分隔距离只能延援火势蔓延6分钟,比由消防处已接受的替代方案,即采用能隔火不少于30分钟的防火物料,防火效果更差。

新规定又要求有窗户的外墙,每20米需至少设置1个能进入单位内的窗口,惟没有证据显示增设该些窗口的重要性,而且消防车的云梯也未必能到达该些窗口,批评新规定过于严苛及欠缺逻辑。

截至今年7月25日,消防处已就829间迷你仓内的2,901项火警危险发出 “消除火警危险通知书”。(资料图片)

消防处已就2,901项火警危险发出 “消除火警危险通知书”

消防处回复指,还未接获相关法律程序的正式通知,现阶段不作评论。处方指,如接获有关通知,会按既定机制处理。消防处又表示,截至今年7月25日,已就829间迷你仓内的2,901项火警危险发出 “消除火警危险通知书”,现时有1337项火警危险已被消除,另有48间迷你仓已完全遵办“通知书”的消防安全要求,可见有关改善迷你仓内火警危险的要求是切实可行。

消防处亦指,已接获300多间迷你仓的负责人提交的改善方案,并得悉百多间迷你仓正进行改善工程,预计将会陆续有更多迷你仓能够遵办“通知书”的消防安全要求。

另外,处方指已成功检控11间迷你仓的负责人,共处罚款港币16万元,就“贮存间隔的布局不当”、“窗口不足”、“方向指示牌数量不足”及“贮存设施阻碍消防喉辘系统”的火警危险,法庭向负责人共发出22张“火警危险令”,当中4张“火警危险令”已获遵办;法庭亦已就37间迷你仓排期审讯。

消防处强调,曾与迷你仓商会、营运者及其聘请的认可人士进行多次会议,除了就如何消除迷你仓内的火警危险事宜交换意见,亦与业界就替代方案的原则达成共识,只要迷你仓营运者提出有关方案达至处方要求的消防安全水平,均会积极考虑接纳。

案件编号:HCAL1467/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