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谁属】加设栏杆 路政署︰运输署范围 运输署︰路政署范围

撰文: 李颖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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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中不少设施的管理责任,都未必能令人一下子就能说得出是谁属,有时甚么连政府部门都未搞得清。近日有社区主任建议于将军澳行人隧道附近加设栏杆,但两个政府部门的回应,却相当矛盾。

社区主任陈耀初早前发现将军澳影业路和宝宁路交界的行人隧道楼梯旁空地,有垃圾堆积的问题,于是致电1823投诉。由于该处未有栏杆围封,留有入口让人进入,故他提出在该处加上栏杆围封空隙,以防有人入内弃置垃圾。事后路政署迅速地清理了该位置的垃圾,惟增设栏杆的建议却引起了有趣的情况。

社区主任陈耀初早前发现将军澳一条行人隧道楼梯旁空地有垃圾堆积问题,故向1823投诉。(社区主任陈耀初提供)
他同时提出加上栏杆围封空隙,以防上有人入内弃置垃圾。(社区主任陈耀初提供)

1823先是就建议回复陈耀初,指运输署称该处并非署方的跟进范围,而是属路政署,故将个案转交。不过,1823数日后再来消息,指路政署回复称路段为运输署的跟进范围,又将个案交予运输署。

就加设栏杆的建议,运输署和路政署都指该处为对方的跟进范围。(社区主任陈耀初提供)

“运输署就喺电话话比我听肯定唔关佢哋事,路政或其他部门冇直接联络过我,但就系透过 1823 话唔关佢哋事。”陈耀初直言觉得事件“得意”,亦相信两个部门并非互相推卸责任,而是社区中设施的管理分工细致,部分地理位置分界又不清晰,才导致是次的尴尬情况。

“香港嘅公共设施啲政府部门分工好细致,对佢哋嚟讲系好事,会明白边个负责乜嘢,但对一般市民嚟讲就好混乱。”他举例说,位于花槽、山边等不同位置的树木,都分别由不同部门管理,故若能让市民搞清每个为哪个部门负责,亦是一件好事。

对于自己提出的建议会否有部门作出跟进,陈耀初坦言仍是未知之数,但强调只是提出可行建议,非一定要部门接受:“其实我都只系提议下,如果佢哋解释话点解果度唔适合增设栏杆,例如方便工作人员入去做斜坡维护,我都会接受解释嘅。”

运输署回复《香港01》指,清理堆积于该路段垃圾的责任属路政署,但对于加设栏杆的建议,发言人表示运输署正在跟进并就此与相关部门商讨,了解其可行性及会否为其他人士带来不便。如建议可行,署方将就此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