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大辩论‧专访】李森:《收回土地条例》才避免官商勾结质疑
撰文: 梁德伦 黄静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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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大辩论其中一个备受争议的地方,是政府及土地供应专责小组,都认为发展新界私人农地,必须与“公私营合作”捆绑;对于民间团体及政党提出利用《收回土地条例》,由政府收回土地自行发展,政府官员则多番强调,使用《条例》或会引起漫长的诉讼。
前地政总署助理署长Roger Nissim(李森)接受《香港01》访问时指出,不少人都担心公私营合作出现官商勾结,相比之下引用《收回土地条例》发展,能让港府远离官商勾结的指控,“全港有一半人口居住在九个新市镇,这是恒之有效的做法;(特首)林郑月娥为甚么不想做,谁在特首选举投票给她?”
(系列访问之八)
于70年代来港加入地政总署的Roger Nissim,退休前是地政总署助理署长,曾负责当年发展沙田新市镇的收地等工作。他说,政府过去多年一直引用《收回土地条例》,收回新界土地发展新市镇,“我们未曾遇过投诉收地,唯一的投诉是村民抱怨为何不收他们的地,反映他们乐见政府来收地,因为可收到一大笔可观的补偿,直至今天,政府赔偿依然十分优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