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国雄护发】就男囚犯须强行剪短发诉讼 上诉庭裁惩教署胜诉
有“长毛”之称的前立法会议员梁国雄,2011年因冲击立法会递补机制论坛后,被裁定刑事毁坏及扰乱秩序等罪入狱4星期,一把招牌长发被剪。梁之后申请司法覆核,指署方只规定男囚犯剪发但女犯却不用剪,认为是性别歧视,高等院裁他胜诉,惟惩教署早前提出上诉,上诉庭今裁定惩教署胜诉,梁并须支付讼费。梁国雄称期望能上诉至终审法院,署方则回应指欢迎法庭判决,并会依法执行有关政策。
社会传统认为男性多为短发
就是否涉性别歧视上,上诉庭认为头发长度的标准,是以社会传统对仪容的标准作参考,而社会上一向认为男性仪容为短发,女性则长短均可。对于在囚人士,他们的个人自由必然会受到一定的限制。署方要求男性剪短发,乎合社会仪容要求,亦是用以在全部男囚犯身上。同样女性在囚人士,在仪容上也会受到一定限制,例如不能化妆,未见署方会让女性免受这些限制,故认为署方要男犯剪短发的制度,并未构成性别上的直接歧视,同时亦认为,不应把男女平权和个人生活的权利混为一谈。
上诉庭又认为,署方考虑头发长短的限制,与维持囚禁所须的纪律要求上,是有合理连系,而管理监狱及维持囚犯秩序,亦属惩教署署长的专业领域,法庭并未无这方面的专门知识,去评估署方作出改革。
判辞解读
【梁国雄护发.判辞解读】男女之分定不同标准 是否一定涉歧视?
上诉人为惩教署署长,答辩人为梁国雄。梁国雄在2011年干犯事件被补,至2014年上诉失败后被判入狱4星期,他出狱后就男囚犯需剪短头发提司法覆核,高等法院裁他胜诉。署方曾指,其中一个可避免性别歧视方法,就是规限男女犯都同须剪短发。
男犯剪发制度从未正式取消
高等法院于去年1月裁定梁国雄胜诉,当时法官亦下令署方可有时间作出调整,并延至去年6月才要求署方须废除有关制度。惟署方提出上诉,并于去年5月底前向法庭申请暂缓执行令,故男犯免剪发的制度,从未有正式在狱中正式取消。署方今获知裁胜诉后,随即表示欢迎法庭的判决,并会依法执行有关政策。
梁国雄需承担讼费约90万
惩教署律师在上诉时强调,监狱必须维持严谨保安与纪律,以及在囚人士的健康。亦认为男子监狱发生暴力事件机会远较女子监狱为高,有必要施以较严厉的保安措施。又指囚犯除可将武器掩藏在长发内,本身亦可当作勒人的武器等。
梁的律师却认为律政司指称男性较暴力,是把性别定形化,属性别歧视,认为法律上不应被容许。梁今败诉亦须支付讼费,社民连消息指,梁所需承担讼费约90万。
案件编号:CACV 34/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