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国雄护发】覆核监狱剪发规定胜诉半年 惩教署申延长暂缓令

撰文: 邱靖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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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议员“长毛”梁国雄于2014年刑事毁坏和扰乱秩序罪成,被判入狱4星期。他出狱后对惩教署只要求男囚犯剪发有感不公,向法院提司法覆核并于今年初被判胜诉,法庭准许惩教署考虑补救措施,判决延缓至6月1日生效。惩教署发言人表示月前已就裁决上诉,由于研究可行方案需时,已向法庭申请延长暂缓令。

梁国雄成功以司法覆核挑战惩教署要男犯人剪发决定,署方已就判决提出上诉。(资料图片)

梁国雄因在2011年参与示威活动被裁定刑事毁坏和扰乱秩序罪成,2014年6月上诉失败后,被判即时入狱4星期,被惩教署按规订剪掉他的标记长发。梁出狱后质疑惩教署准女犯人留长发,但男犯人在未经个别评估后便一律要剪发是性别歧视。

署方当时指男犯头发可自残

惩教署当时在庭上指男犯须剪发的安排,因考虑到犯人可能为会用长发隐藏武器,造成潜在危险;而长发本身亦能成武器,或被用作自残的工具等。署方观察过男女囚犯的情况,认为男犯确是较女犯涉及更多暴力行为,故署方在剪发这个决定上,完全是基于保安理由,与性别无关。

梁国雄现时的一头长发是2014年出狱后才留回来的。(资料图片)

惩教提上诉申延暂缓令

法官区庆祥在1月颁下判词指署方规定令两性囚犯待遇不同,违反《基本法》第25条,即香港居民在法律前一律平等的规定。法官认为署方或须时间考虑处理方法或作适当内部安排,故容许将裁决生效日期延至6月1日。

惩教署发言人回应,经小心研究判词后,已于2月提出上诉。期间署方努力研究可行方案以配合法庭判决,由于研究需时,已向法庭申请延长暂缓令,现阶段不会就案件作出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