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学上诉】谭允芝称彰显司法制度可靠 提刑期提覆核无政治动机

撰文: 李伟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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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学三子黄之锋、罗冠聪及周永康,2014年带领群众冲击“公民广场”,事后因非法集结等罪,分别被判社服令和缓刑,上诉庭后来改判三人入狱6至8个月,三人其后再提出“终极上诉”,终院上月听取双方理据后,裁定三人上诉得直,维持原审时毋须入狱刑期,即时释放。
大律师公会前主席谭允芝表示,终审法院的判决是彰显了本港司法制度的可靠性,又不认为律政司当日就刑期提出覆核,是存在政治动机。

终院早前裁定(左起)黄之锋、周永康和罗冠聪上诉得直,维持原审判刑。(李泽彤摄)

谭允芝表示,就三人冲击政府总部东翼前地案件,刑期覆核上诉得直,是彰显了本港司法制度的可靠性,当与讼双方如不接受原审法官的裁决,可上诉至上诉庭及终审庭,故不认为律政司当日就刑期提出覆核,是存在政治动机和不具理据。

黄之锋、罗冠聪及周永康提出的终极上诉理据,包括公民抗命、上诉庭权限等法律议题,当中最受注目的是法庭应如何看待“公民抗命”这个犯案动机。终院法官在庭内读出简短判刑指引,指出公民抗命并非重要求情因素。谭允芝说,终审庭亦就今次的案件清楚说明了公民抗命的定义,指出但凡涉及暴力就不能以公民抗命作为求情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