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两检】张达明批“项庄舞剑” 旨在阉割港法院违宪审查权
撰文: 黄静薇 郑秋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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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常委会早前表决通过西九龙站“一地两检”的合作安排,引起本港法律界对法理基础的争议。港大法律学院首席讲师张达明在社交网站撰文回应事件,形容一地两检安排是“项庄舞剑”,真正目的是阉割香港法院的违宪审查权,落实中央对港全面管治权。
张达明在社交网站Facebook撰文,回应人大常委早前表决通过“一地两检”的安排,他强调《基本法》的条文适用整个香港,若立法会通过法例,将香港区域范围内的“内地口岸区”及行驶中的列车在法律上视为香港的区域范围以外,必定违反《基本法》而被香港法庭裁定为无效。
他认为完成另类“三步走”的程序后,日后可以彻底落实中央对港全面管治权,亦为下一步《基本法》23条立法扫除法律阻碍。他对此“不得不感到极度忧虑”,希望当本港法治受冲击时,香港人“不会无耻地奉承、无知地拥抱、无奈地接受、无望地放弃”,而是毋畏毋惧紧守岗位及坚持信念,继续捍卫法治。”
张达明今早(2日)又接受电台节目电话访问指,指目前趋势的确令人忧虑,指数年前时任中联办主任张晓明所提出的“新思维”,即人大常委会对港有立法监督权,虽然张晓明未有再详述,但其实不妥。张达明指,本港修改法例,只须向人大常委会“备案”,而非被“监督”。正如基本法委员会委员谭惠珠及基本法委员会副主任梁爱诗,日前回应人大通过“一地两检”时,分别承认普通法下,人大有关决定对香港法庭无约束力,前者更指因此需要“三步走”作为法律基础,张达明认为,种种牵引下,令人质疑作为人权保障的《基本法》,香港有“违宪审查权”,于无独立司法的中国而言是阻力,因为中央不能指使香港法官判决,所以一地两检的立法程序是要做到阉割违宪审查权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