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专访】荷兰货柜组合屋始祖 撑过渡性房屋纾困 促港府支援
房屋问题缠绕港人半生,现时轮候公屋平均等候时间长达4.7年,不少家庭屈居百呎㓥房,等候上楼无期。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任内首份《施政报告》,将基层渴求多年的过渡性房屋写入政策之中,惟只称会协助非牟利机构研究在闲置土地上建组合屋。荷兰货柜组合屋的始祖、社会房企Rochdale行政总裁Hester接受《香港01》专访,当地作为兴建,她指整个建造时间短、兴建成本低,相信是解决住屋问题其中一个方法。不过她认为若缺乏政府支援,机构仍然寸步难行,“他们不拥有房屋,政府有责任去提供经济和基建辅助。”
香港01去年曾报道,社联远赴荷兰了解当地社会房屋的运作,而社联日前亦邀请社会房企Rochdale行政总裁Hester来港,向社福界介绍当地如何兴建组合屋。
轮候时间超香港 建货柜屋纾困
Hester接受《香港01》专访时,表示当地社会房屋(类似香港公屋)历史已超过100年,随著愈来愈多外来人口涌入首都阿姆斯特丹居住,以致当地房屋短缺,基层轮候社会房屋的时间长达9年,“对于年轻人来说,九年实在太长了。”
于是,Rochdale开始在东南部的重建区,兴建货柜组合屋,予年轻人、长者或难民居住,月租视乎情况而定,平均347欧元(即约3140港元)。Hester解释,组合屋好处是建造时间快,由动工至完工仅需半年,且方便拆卸,居民只需轮候时间约1至2年便可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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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提供平整土地、基建等支援房企
根据当地2014年的调查数字显示,荷兰现时有363间社会房企,合共提供2,400万个单位,占整体单位供应约3成。Hester补充政府为房企提供多种协助,包括平租空置地,出租期约10年;提供俗称“三通一平”(即水源、电力、道路及平整土地)的基础建设,以及低息借贷,“政府的帮助很重要,特别在立法方面,令我们可以加快进度。”现时荷兰的法例规定,发展商投地后须拨出4成用地,由房企负责营运和建造社会房屋,令公营房屋在觅地上与私楼紧紧相扣。
政府责任在于提供房屋
对于香港的住屋状况,Hester亦略有耳闻,笑称原以为阿姆斯特丹的楼价,已相当高企,“但在香港根本不可能置业,因为真的太贵了。”她认为香港可傚法荷兰,在短期空置用地上建货柜组合屋,但强调政府必须担任主导角色,“我认为政府一定要做得更多,因他们的责任是提供房屋,(政府)需提供财政、基建支援,非牟利机构则配合营运、搬迁等工作。”
社联:可研市建局闲置地建组合屋
社联政策研究及倡仪(社会房屋共享计划)项目总监何俊杰建议,港府可研究在邻近市区、空置多年的非住宅用地上建造组合屋,以一元象征性批地予非牟利机构,租约期5至10年,“政府有不少可用短期租约出租的待发展用地,而市建局在土瓜湾也有一些已清拆的用地,因附近建筑物仍在收购中,估计最少空置3至5年。”此外,政府亦需要制订作业手则,确保日后建造的组合屋符合《建筑物条例》,以及牵头成立跨部门小组,协调各个相关部门尽快达成共识,“否则永远都停留倾嘅层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