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独家】运房局发展局伙房协 研市区建过渡性货柜屋助基层 

撰文: 黄静薇 黄伟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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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及房屋局早前牵头推动“共住”社会房屋计划,负责统筹的社会服务联会今日(19日)将宣布成立社会房屋的中介平台,承租市面上闲置的单位再分租予社企营运,为有需要人士提供“共住”的过渡性房屋。
除“共住”计划外,《香港01》记者得悉,政府正积极寻求其他过渡性的房屋供应,其中曾被上届政府冷待、兴建过渡性房屋如货柜屋等建议,原来已重新纳入现届政府研究范围内。
据消息人士透露,运房局和发展局本月初,与被视为“房屋实验室”的房屋协会及一些社会福利机构,曾经作初步洽商,研究于市区土地兴建货柜屋可行性。而有关构思或有可能于行政长官林郑月娥下月发表的《施政报告》中提出。

不少国家兴建货柜屋用作过渡性房屋,有消息指港府有意借镜,在港研究兴建多层货柜屋。(资料图片)

社企参与提供支援服务

运输及房屋局局长陈帆上任后,曾探访蜗居㓥房基层家庭,当时他表明,现届政府会积极考虑推出短、中期的房屋供应,包括“共住”的过渡性房屋。

据了解,发展局联同运房局正研究利用货柜兴建过渡性房屋的可行性,而有“房屋实验室”之称的房协及一些社福机构亦有份参与,各方于9月初起,已就有关构思进行交流,冀日后能提供更多的住屋选择。

由于项目亦会仿傚海外“共住”计划的模式,故除属意房协负责外,亦需要邀请非牟利机构或社企参与,以提供社区支援服务。

社联曾赴荷兰取经 倡货柜屋惜梁班子反应冷淡 
事实上,兴建货柜屋用作短暂的房屋用途,并非创新意念,时任运输及房屋局局长张炳良于2013年出席房屋论坛时,曾回应指在短期空置土地上兴建过渡性房屋的意见,值得考虑,但运输及房屋局常任秘书长应耀康,去年7月初房委会的公开例会上表明,兴建过渡性房屋“不切实可行”,因为所需时间不会比公屋短太多,而且单位数量有限,即使有土地,也应该用来兴建永久性房屋,反映梁班子对这类房屋的取态。

《香港01》去年8月亦曾率先报道,社联远赴荷兰取经,参考当地社会房企兴建货柜屋,解决当地的居住问题。社联当时亦有向政府提出,以私人协约批地的方式,拨出临时用地兴建过渡性房屋,惟却遭遇重重难关,当年的运房局指土地非该政策局管辖,发展局则回应指要和各部门商讨,社联受访者形容,“结果就是问来问去也问不到。”

最终上届政府以土地应先用来建永久性房屋为由,未有采纳有关建议,而今届政府终肯吸纳有关建议,令蜗居斗室基层住户或可有多一个改善居住环境的机会。

荷兰模式可借镜

据社联在荷兰汲取的经验,当地多个大城市近年面对青年以及外来人口增加,政府遂放宽建筑物条例,允许社会房屋企业利用货柜物料,兴建过渡性房屋。荷兰政府2005年将货柜屋邨土地,租予私人发展商“Tempohousing”,为期5年。Tempohousing遂用旧货柜改装为学生宿舍,以9个月时间兴建共1,000个货柜屋,并交由社会房企“de Alliantie”负责管理租出,社区亦会提供超级市场、球场及单车维修店等设施。有见货柜屋邨模式广受欢迎,荷兰当局遂以更多货柜兴建酒店等短期住宿,为外来员工或有需要人士,提供暂住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