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歌法】推强制性中小学国歌教育? 冯伟华:或抵触基本法
《国歌法》预计将于日内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纳入《基本法》附件三。正在访京的民建联执业大律师马恩国昨日(2日)引述全国人大常委副秘书长李飞指,《国歌法》本地立法时有若干“核心要素”不可少,其中包括强制性中、小学国歌教育,有关言论引起教育界关注。
教协会会长冯伟华表示,若强制学校国歌教育,将违背香港教育制度下,由教育局下放权力予学校自行制定教学内容的惯常做法,质疑是以全国性法律介入本港教育事务。
教协会会长冯伟华表示,将国歌当作爱国主义教育内容,在正规教育系统内强制学生学习,是中国内地惯常做法,但本港不适合硬性跟随。他指出,香港部份中小学亦有在正规课堂之外教授有关国歌的内容,例如早会时奏唱国歌等,有些学校亦会提到国歌创作的历史背景,但主要是从教学角度出发,并非为培育学生爱国情操。
他忧虑,立法强制学校在正规课堂加入国歌教育,会对校内教师造成压力,“你不教就变成是犯法”。他解释,教育相关法例中一般不会订明学校需要教哪一科或教哪些具体内容。中小、学课程框架及内容是由教育体制订立目标后,下放权力,让教育专业范畴内自行制定。
他批评,立法要求学校进行国歌教育,是有违香港教育制度下的一贯做法,他又指,透过法律途径强逼校方必须教授指定教学内容,将对香港教育制度造成很大冲击,先例一开,会十分危险。
他又指,根据《基本法》,教育是特区内部事务,应由特区政府自行制定政策。如果透过《基本法》附件三将全国性法例的一些内容直接适用于香港,从而改变了香港教育制度在制定课程上的一贯做法,他质疑是抵触了《基本法》。
冯伟华又表示,期望透过教授国歌等爱国教育的方式令学生爱国是一厢情愿,“如果认为只要教学生爱国,学生就会爱国,是不符合现实的做法”。他又指,年轻对国家不认同,是建基于对近年社会、政治状况的不满,“以国歌教育扭转年轻人想法是断错症,绝非对症下药”。
而香港教育工作者联会主席黄锦良则认为,透过立法手段规定中、小学实施国歌教育是正常不过。他指,现时有些学校本身已在校内普通话堂及音乐堂中亦会教授国歌内容,如立法订明教学内容,只是将现有的国歌教育规范化及加入国民教育元素,相信不会对学校造成太大冲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