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佣限与雇主同住覆核案 政府:佣工住宿环境差?雇主空间也挤迫
菲佣司法覆核挑战雇主同住政策今(4日)续审,政府指无证据证明同住政策会显著增加外佣被强迫劳役的风险,虽然申请人声称很多外佣居住环境恶劣,但众所周知,即使是港人雇主,居住空间亦同样挤迫,如果外佣投诉空间不足,政府必要时可另行修例保障她们,而非撤销同住政策。
无证据显示与雇主同住曾侵害风险
资深大律师余若海今代表入境处处长,庭上逐点反驳申请人的论点,指无证据显示同住政策会增加外佣遭受人权侵害的风险,即使外佣被强迫劳役,逻辑上亦与同住政策毫无关系。余提醒法官不可以单独审视同住安排,而要宏观地考虑法律已经保障了外佣的休息权利和人身自由。例如,雇主按法例需要每周让外佣放假一天,如果不遵从法例,外佣可以向劳工处投诉,雇主将面临刑事检控。
“打工仔”都面对加班问题
申请人称同住政策令外佣难以拒绝超时工作等要求,余反驳外佣有自己的经济压力,正如香港普通“打工仔”批绝公司加班,都会考虑会否影响与公司的雇佣关系,不少外佣借钱或透过中介来港,不敢拒绝加班可能是由于财政压力,与同住政策无关。
可促政府修例保障外佣住宿条件
至于申请人指同住政策令外佣被迫居住在不理想的居住环境,部份要与幼童和长者同房,甚至睡在厨房,没有独立私隐的空间,余反称在香港即使是雇主,居住空间同样挤迫,外佣居住环境不足,与她们的人权被侵犯没有逻辑关系。如果外佣投诉空间不足,其实可以由政府修例去确保她们享有舒适的空间,而非把同住政策整个撤销。
外佣有签定合约非强制劳役
申请人一方曾引用人口贩卖受害者Zn的案例,但余反驳Zn的遭遇与外佣相去甚远,Zn被诈骗来港工作,不清楚合约,亦不知道要被劳役工作直至何时;但外佣来港时已签订合约,白纸黑字,合约每两年续期一次,不可以断言她们受到强制劳役。
今次司法覆核的申请人是菲律宾籍女佣Nancy Almorin Lubiano,她2001年来港当家佣,但疑遭受前佣主虐待,由资深大律师石永泰代表。她批评同住政策侵犯基本人权和劳工权益,入境处处长无权实施住宿限制外,强制留宿在雇主家的外佣被迫接受不理想的居住安排,较易受到剥削和虐待,侵犯外佣的私隐,亦令她们难以建立和维持社交联系。
取消政策会衍生一系列社会问题
余若海称今次司法覆核是一场制度性的挑战,香港现有35万外佣,若政府取消同住政策,会衍生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包括房屋、交通和劳工问题,外佣放工后到外面居住,雇主的开支如医疗保险费用和雇员补偿或会增加。政府考虑过这些问题后,决定维持现有的同住政策。
外佣觉被剥削 应向劳工处求助
对于申请人称同住政策增加外佣被剥削的风险,余反驳这种说法有个重大的谬误:申请人的立场是外佣应有搬出去住的权利,但如果同住真的会侵害外佣的人权,政府应该进一步强制所有外佣不准与雇主同住,而非让她们有选择权。法官反问,取消同住政策,不就是容许外佣感受到雇主威胁时,可以搬出去吗?余解释,若外佣被扣假甚至虐待,雇主已经触犯法例,无论外佣同住或搬出去都解决不到问题,反而应该向劳工处求助。
申请人早前引用Justice Centre的外佣状况报告,报告指每6个受访外佣就有一人符合强迫劳役的所有指标,而其中3成半人称休假日仍被雇主要求工作。余称受访外佣大多害怕雇主减人工、扣起证件和解雇她们,但没有专家证据显示这些剥削与同住政策有关。
案件编号:HCAL210/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