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台僭建搜查.五】工厦㓥房拟刑事化 团体批执法界线不清晰
香港楼价屡攀高峰,在寸金呎土的环境,不少港人穷毕生奋斗,只求觅得数百呎方寸之地安居。不过,《香港01》抽查港岛半山区老牌豪宅屋苑,发现不少坐拥千万家财的中产户及富豪,利用顶楼单位优势擅自“向高空发展”,在天台搭建玻璃屋等违规僭建物。香港的住屋问题,犹如钟摆摇向两极,㓥房居民屡受屋宇署封查僭建物,突然失去安居之所;另一边厢有业主“僭到尽”仍未清拆。一直帮助工厦住户被逼迁的基层团体坦言,屋宇署过往强调须按僭建物的危险程度而执法,惟一直未有清晰准则,予人界线模糊之感。(系列之五)
屋宇署自2011年起,展开针对分间单位的大规模行动,大力打击楼宇僭建物,工厦㓥房更是首当其冲。署方曾于2015年向法院申请封闭令,由警方协助查封荃湾荣丰工业大厦内的违规㓥房;另葵涌致华工业大厦今年6月亦有12户被逼迁,至今仍有住户因付不起市场租金而滞留。
协助当区被逼迁住户的葵涌㓥房居民大联盟成员吴堃廉批评,屋宇署过往只下令清拆却不安置居民,“只系由一个工厦转去另一间工厦㓥房。”屋宇署表示,自2012年至2017年5月底,一共巡查118幢工厦,发现129个被用作居住的单位,部分涉㓥房,发出255张法定命令,当中219张已获遵从,又对未有遵从法定命令的业主提出了31宗检控。
过去鲜有豪宅业主天台僭建被罚
吴堃廉指过去较少闻及豪宅业主的天台僭建,质疑屋宇署一直强调要打击㓥房、天台屋等违法搭建物,但未有对当中的执法标准作清晰厘定,“究竟有无同步向部分屋苑嘅僭建物执法呢?”他解释,新界村屋的天台僭建问题亦相当普遍,“当时嘅发展局局长林郑月娥话会加强执法,但都未见有大规模执法,住喺市区㓥房嘅住户都会有疑问。”
屋宇署于2001年界定7种优先取缔的僭建物,如对生命财产明显构成威胁或迫切危险的僭建物、新建僭建物、个别大型僭建物等,并于2011年将范围扩大至所有位于楼宇天台、平台等僭建物,包括未有严重风险或对环境造成滋扰的僭建物。发展局早前亦向立法会建议修例将工厦住用刑事化,赋权予屋宇署人员毋须送达手令通知便可入屋调查的权利。
促订立清晰指引
吴堃廉认为若建筑物涉及危险性,清拆是无可厚非,“但咩情况属于危险性呢?如果佢无一套较清晰嘅准则同指标,会较容易令人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