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Q议员】朱凯廸郑松泰宣誓覆核案 原告无新论点 申上诉被拒

撰文: 伍凯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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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汉罗景杨今年3月入禀挑选立法会议员朱凯廸和郑松泰宣誓无效,但因他未能在合理时间呈交讼费保证金予法庭,遭高院拒绝其申请,诉讼继续搁置。罗不服法庭裁决,坚称他的案件提出新论点,希望法院准许他上诉。法官今(24日)下判词指罗所提的论点,根本不是新论点,拒绝批出上诉许可。除非罗直接上诉至终院,否则他不能重新启动诉讼,意味着议员朱凯迪和郑松泰面对的“DQ危机”暂告平息。

朱凯廸称,法庭的判决还他一个公道。(叶家豪摄)
针对郑松泰的DQ案已被撤销。(资料图片/叶家豪摄)

居于荃湾公共屋邨的原告罗景杨,今年3月根据《立法会条例》第73条入禀控告新界西直选立法会议员朱凯迪及郑松泰。入禀状指,朱凯迪在立法会宣誓时大喊“民主自决,暴政必亡”,而郑松泰则在宣誓前声称不会构成抗争效果,却在宣誓大喊口号“全民制宪”和“重新立约”,已违反了《基本法》104条、人大释法的要求及《宣誓及声明条例》第21条。

但罗景杨的律师因未有按法庭程序,入禀后在合理时间内交2万元保证金到法庭,案件已被暂缓处理,罗早前上庭要求修订有关传票,希望法庭准他补交保证金及重开案件,法官区庆祥当时已拒绝他的申请。但罗不满区官的决定,向他申请上诉许可,希望上诉至上诉庭。区官今午颁判词,不批出上诉许可。

原告罗景杨(中)曾称,即使案件被撤销,都会继续入禀,不怕输身家。(资料图片/林若勤摄)

官指原告论点根本不是新论点

区官在判词指,虽然代表罗的大律师马恩国声称本案涉及宪制重要性和重大公众利益,更提出“新的宪制论点”,称议员宣誓的整个仪式应该在签署后才正式结束,但区官认为他在早前一系列的宣誓覆核官司中已明确指出,在甚么情况下甚么言论会被视为誓词的一部份,马恩国提出的论点根本不算“新论点”。

官指原告称等待法援是借口

区官同时驳回上诉人称要等待法援的借口,称罗最迟应在今年3月底或4月初入禀,否则已经视作逾期,但他直至今年5月才申请法援,可见两件事根本毫无关系。区官拒绝批出上诉许可,称本案与公义无关,不需交由上诉庭裁断,并下令罗赔偿被告一方的讼费。

案件编号:HCMP 482、483/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