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Q四议员】上诉期准延至下月11日 暂只有梁国雄表示会提上诉

撰文: 陈雯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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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名立法会议员梁国雄、刘小丽、姚松炎及罗冠聪,早前被高等法院裁定宣誓无效、丧失议员资格,根据法院规定,四人的申请上诉期限延至9月11日才届满。除了“长毛”梁国雄已完成法援申请手续,表明有意提出上诉,姚松炎及刘小丽早前曾透露口风,倾向不提出上诉。至于罗冠聪一直没有向外界透露其上诉意愿。

高院于上月14日颁下判词,指四人的宣誓均有其不当之处,认为四人确是蓄意地作出行为,令宣誓不够庄重地进行。法官又指,各人对自己宣誓的主观解释,与本案无关;而立法会秘书长曾接纳宣誓,亦对法庭无约束力,而法例要求的“庄重”和“真诚”,只是常人理解的标准,毋须法律条文再加以定义和解释,认为四人均不乎法例要求,故裁定四人的宣誓无效,立法。

案件编号:HCAL 223-226/2016 , HCMP 3378、3379、3381、3382/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