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公民广场案】黄之锋今年“够秤”战立会补选 惟议会路更遥远
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主席罗冠聪及学联前秘书长周永康2014年冲击公民广场案,早前因非法集结被判社会服务令及缓刑,但律政司随后上诉,上诉庭今日改判三人监禁6至8个月。
黄之锋2011年组织学民思潮,在反国教运动中崭露头角,后在2014年政改争议中带领冲入公民广场,令“占领中环”提前启动。
占领运动后,学民解散,2016年黄之锋与旧战友罗冠聪、周庭等组党成立香港众志,罗冠聪同年参选立法会并成功入局,惟当时年仅20岁的黄之锋未满法定年龄参选立法会。本来,今年有6名民主派议员遭DQ后,黄之锋成为继罗冠聪后,代表香港众志出战补选的重要人选,奈何今次冲击公民广场案被判囚6个月,倘上诉失败,需至少再等5年才能圆选举梦。
黄之锋2011年时以仅15岁之龄,创立学生组织学民思潮,反对德育及国民教育科,1年后,反对运动迅速蔓延,游行获过万人响应,其后运动更加升级为部分学民成员绝食及在政府总部前大规模集会,最终政府让步,宣布搁置德育及国民教育科课程指引。黄之锋在此役一战成名后,又在2014年9月带领学民及学联冲入公民广场揭开雨伞运动序幕,同年10月美国《时代》杂志亚洲版以他为封面,标题为 “抗争的脸孔” (The Face of Protest),跻身国际政治舞台。
有意走入议会 惟“未够秤”无法参选
2016年学民思潮解散后,黄之锋与学联前秘书长罗冠聪及一众前学民成员组成香港众志,黄当时未满21岁的参选立法会选举年龄门槛,但作为党内的政治明星,早已显露强烈参选欲望。他在2015年曾入禀高等法院,司法覆核参选的年龄限制,要求将门槛由21岁降至18岁,更明言司法覆核若胜诉,有意参选2016年立法会选举。最后高院驳回其申请,黄之锋改为协助香港众志参选人罗冠聪竞选,罗成功当选港岛区立法会议员。
曾积极展开地区工作 欲从区选起步
随后,黄之锋无浪费过去一年时间,他以罗冠聪当选后所得资源在南区展开地区工作,经常开街站派单张及处理地区个案,扬言要仿效传统政党与居民建立关系。
黄之锋在地区积极活动,显然望在下届立会选战前,先剑指2019年区议会议席。有传他以自家所住的海怡半岛为据点,欲挑战新民党主席叶刘淑仪爱将、海怡西选区区议员陈家珮。
事实上,今年7月在占旺清场案中,黄之锋的律师亦在向法官求情时透露,他不希望被判刑超过三个月而使参选立会梦碎,可见其确有强烈意愿从街头走入议会。
罗冠聪被DQ后,其港岛区议席悬空,他本人也可能因“确认书”问题无法参加补选。这即意味著,将于10月年满21岁的黄之锋是众志党内最能力代罗冠聪出战,协助众志在补选中“败部复活”的有力人选。然而此次黄之锋因公民广场冲击案而被判监禁6个月,按照法例,5年不得参选,不但无缘立法会补选,更使他分别在2019及2020年参选区会与立会的愿望破碎。换言之,黄之锋进身议会之路将变得更加漫长和崎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