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广场案本周四判刑 黄之锋:有心理准备即时监禁

撰文: 陈宇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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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2014年反新界东北前期发展工程拨款示威,而被裁定非法集结罪成立的13名示威者,于律政司上诉后,上诉庭将原审判社会服务令,改为全部分别监禁8至13个月不等,而同年发生的公民广场冲撃事件亦将于明日(17日)就覆核刑期判刑。案中被告、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坦言,已有心理准备即时监禁。

黄之锋、罗冠聪及周永康早前因为冲公民广场被裁定非法集结等罪成,上诉法庭将于明天宣判刑期覆核结果。(资料图片)

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出席商台节目时表示,须好好思考为何法庭由今年开始,强调阻吓同类冲击事件再发生,过去实甚少听闻此观点,估计日后会陆续有愈来愈多年轻人被判囚。他又指,明日宣判的冲击公民广场案,已有心理准备须即时监禁,估计判囚年期相若,一旦入狱,会在狱中完成学业。

岑敖晖:重新为社会运动刑期订标准

学联前副秘书长岑敖晖则表示,对反新界东北案的裁决感难过,认为法官刻意不理解周边全面情况及前因后果,只就当刻行动判刑,相信今次属一宗标志性案件,重新为社会运动的刑期订下标准,对未来街头运动有极大影响。

梁家杰:13年轻人非为私利

公民党主席梁家杰出席港台节目时认为,判刑可以较轻,他解释,被判刑的13人在案件中非为地主,冲击并不为私利,纯粹是因制度不公义,是有理想及承担的年轻人,应体恤刑事行为背后的不公义。独立建制派议员谢伟俊则认为,上诉庭的责任须就社会舆论订出指引,强调冲击行为会有阻吓性刑罚,是次案件中的13人是第一批被判阻吓刑罚,或多或少属“不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