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公民广场案】罗冠聪fb自白:牢狱为公义而坐 用最平和心面对
参与2014年反新界东北前期发展工程拨款示威、被裁定非法集结罪成立的13名示威者,于律政司上诉后,上诉庭将原审判社会服务令,改为全部分别监禁8至13个月不等,而同年发生的公民广场冲撃案亦将于今日(17日)下午覆核刑期判刑。
公民广场案宣判前夕,案中被告之一、香港众志主席罗冠聪在FACEBOOK撰文自白,或需面对长期监禁。他说,会以“最平和的心”面对判刑,称牢狱是为所有人而坐,也是为公义而坐,他勉励参与过、声援过雨伞运动的人士,要抱有的不是歉意,而是前进的动力和决心,希望“日后出来时,会是更美好的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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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司要求覆核冲击公民广场案被告的刑期,17日下午宣判,被告一之的罗冠聪在16日晚上于facebook撰文,指自己会“用最平和的心面对明天判刑”。他向所有参与、声援过雨伞运动的朋友指:“牢狱是为所有人而坐,也是为公义而坐。你要抱有的不是歉意,而是前进的动力和决心。”他希望,有共同信念和价值的人,能够更好的生活和抗争,“暴政不是由人的牺牲而推翻,而是由各位心存道德力量的人,共同合力改变,缺乏你们的改变,各位在牢狱内外背起的痛苦,是没有意义的。”
他称,当法庭指法律是“铁则”,公正且不可违背,就想到自己工作过九个月的立法会。他反问“法是谁立?”、“立法机关如何组成?”,批评立法会结构性的不公义,“使民意少数的建制保皇党,能够通过所有保障既得利益和政府的法律”。
罗举例,“烂掉的苹果吃下肚,每天要喝八杯铅水,眼见路人在马路遇险也不能逾越红灯法规拯救他”,如不假思索的接受守法代表公义,“正是葬送人民思考反抗暴政的活力”。他认为,法治的最终目标是“以法达义”,如义不在法,就是人民反抗的基础。他指,当法庭不接纳因公义而抗争,忽略制度暴力而放大肢体冲突,“我们城市的灵魂,又是以何种丑陋的姿态被牢禁,成为只有体制中人才能享乐的后乐园,百姓受难却无路可逃、无处可伸?”
我与你,应可享有同样对生命的追求,理想和兴趣的探求,有权利与爱人共渡难忘时间,与亲友彼此照料。正值青春,我曾经幻想过我能够其他大学生一样,在校园挥霍青春,闲时兼职,与朋友嘻嘻哈哈过日子。我们没有任何义务要牺牲和承担更多,但为何我们愿意如此生活,放弃生命的其他追求,比别人前行一步?
现年24岁的罗冠聪自言,正值青春,曾经幻想过能够与其他大学生一样,在校园挥霍青春,闲时兼职,与朋友嘻嘻哈哈过日子,“我们没有任何义务要牺牲和承担更多,但为何我们愿意如此生活,放弃生命的其他追求,比别人前行一步?”
他指,每个人有不同答案,而自己因为固执,知行合一,宁愿反抗时满身伤痕,亦不屈膝苟且残存,付出代价只向自己的信念交代。
罗又指,雨伞运动时有位略懂术数的朋友摸了他的手掌,说他将是活得艰苦,波折重重,自言“雨伞跃成小焦点,却因退联争议饱受压力;创立众志,起步惨不忍睹,挨过大半年竞选期,终可选上;以五万票成为最历来年轻的立法会当选人,却一个释法被DQ,只得九个月法理上不存在、实际却带来影响的席位。”
七月十三日,到八月十七日,只是三十五天,由立法会议员,成为因雨伞运动被判入狱的政治犯。
对于明日的判决,罗冠聪说,公民广案本来判处社会服务令,完成后开审刑期覆核,面对以月至年计的刑期。“议会,对我而言,遥不可及;就算不以确认书栏阻,也铁定是以三个月刑期,来剥夺你的被选权。七月十三日,到八月十七日,只是三十五天,由立法会议员,成为因雨伞运动被判入狱的政治犯。”
而战战竞竞的生活,早就在判刑前开始,“威权压境,政治异见人士都被当作重犯,反释法游行等案件警方踩上门拉人,每朝醒来都庆幸不是被警察拍门吵醒。案件悬在头上,不知道告不告,不知道何时告,也不知以甚么罪名告。”
他认为,从被DQ到被加刑监禁,到之后可能出现的经济逼害(追讼费和薪津),随时破产,都是中共全面打压,侵害进步派人权之举动。依法律程序平反,一来需时甚久,是烧银纸的战争,二来法律定义任由中共编写,释法一来,仝人跪低。他鼓励同行者,面对窘境,也许勇敢做好本份,不畏惧,不自怜,不犬儒,是一帖良方,在于每个人尝试,找出属于香港人的路。
罗呼吁,假如因香港的颓势而感到气馁,想到在监狱面对政治打压的朋友时,可以为这个城市和自己的内心,找到一些希望。
最后他寄语:“身陷囹圄,希望日后出来时,会是更美好的香港。”
罗冠聪fb自白全文
我会以最平和的心面对明天的判刑。
无论高墙多么的高,无论它遮挡阳光的阴影多么广阔,我始终相信它那背后通往公义的路,照耀和滋长生命的太阳,依然长存世上。我虽然看不到,但它们肯定存在。
所有参与、声援过雨伞运动的朋友,牢狱是为所有人而坐,也是为公义而坐。你要抱有的不是歉意,而是前进的动力和决心。当我心存自由的脑袋在牢笼内,我希望与我分享同一信念和价值的人,能够更好的生活和抗争。暴政不是由人的牺牲而推翻,而是由各位心存道德力量的人,共同合力改变;缺乏你们的改变,各位在牢狱内外背起的痛苦,是没有意义的。
法律
当法庭说,法律是铁则,法律是公正且不可违背的,我想到我工作过九个月的立法会。法是谁立?立法机关过半通过。立法机关如何组成?立法会结构性的不公义,使民意少数的建制保皇党,能够通过所有保障既得利益和政府的法律。
烂掉的苹果吃下肚,每天要喝八杯铅水,眼见路人在马路遇险也不能逾越红灯法规拯救他。法律的界线是如此森严和赤裸,不假思索的接受守法代表公义,正是葬送人民思考反抗暴政的活力。法治的最终目标是“以法达义”,如义不在法,就是人民反抗的基础。回避暴政本质、回避政策因体制倾斜而滋生的暴力、回避弱势在窘境而不得不愤怒地呐喊,所有依此的判决,都是不公义的。曾几何时,畜养奴隶、歧视有色人种、清洗犹太人、残害同性恋者,都是法律所容许。那时候法庭都会说“现在不是剥夺你生而为人的权利,可是你选择了成为同性恋,法庭只能依法而行”我们对权力的依从、法治的祟拜,千万不能建基于丧失价值判断、失去对社会弱势的关怀,从而忽视制度所带来的盲点和逼害。对与错,应由公义价值谈起;守法与否,只代表是否顺从立法背后订下的规则,政治上这极可能是带有强烈的保守和维护制度的色彩。如果现行法律永远正确,那为甚么我们还需法律改革和更新法律呢?为何立法会不是由官僚,而是应由民选议员担任呢?因为,法律本身就充满济后和争议呀。假如要社会抹掉对法律理解上的争议,这可就真变成一把尚方宝剑,杀异见于无形。
可是我们生而俱来的人性、尊严和勇气,绝不应为制度和法规所打压和毁灭!道德力量正是城市茁壮、充满活力的核心,因多元而灿烂,因独裁而消忘。缺乏外在于金钱和权力的追求,政府不停棒打改善社会的力量,受害的将是整个城市——我们活在不愿意挑战和变革的地方,最终只会慢于时代而老去凋零。
当法庭不接纳因公义而抗争,忽略制度暴力而放大肢体冲突,我们城市的灵魂,又是以何种丑陋的姿态被牢禁,成为只有体制中人才能享乐的后乐园,百姓受难却无路可逃、无处可伸?
"True peace is not merely the absence of tension: it is the presence of justice."
Martin Luther King
囚禁
“You can chain me, you can torture me, you can even destroy this body, but you will never imprison my mind.”― Mahatma Gandhi
这是其中一段因释法导致我被剥夺议员资格的宣誓前言。Chain(或China)和torture都步近了,人的思想,会被囚禁吗?
这是每位抗争者都要自我拷问的难题。我们都是公民,权责和义务不比别人多,也不比别人少。我与你,应可享有同样对生命的追求,理想和兴趣的探求,有权利与爱人共渡难忘时间,与亲友彼此照料。正值青春,我曾经幻想过我能够其他大学生一样,在校园挥霍青春,闲时兼职,与朋友嘻嘻哈哈过日子。我们没有任何义务要牺牲和承担更多,但为何我们愿意如此生活,放弃生命的其他追求,比别人前行一步?
每个人有不同答案。而我,只是因为我的固执。我相信知行合一,我相信人自由的思想,会引领他的路途和行为。我宁愿反抗时满身伤痕,亦不屈膝苟且残存。我有我付出的代价,而这种代价只向自己的信念交代;任何人,也没有权利要求别人付出更多,或是指责别人付出太少。我希望所有人都参与抗争,但我不会指责别人的疏懒;我会主动与政治冷感的朋友解说,但我不会攻击他们的逃避;我希望社会变革,但我不怨恨人的无动于衷。
体谅和胸襟,似乎是我们民主运动进入下一阶段的命题:我们都是公民,在对得起良心和社会之时,做我们能力可及的事。如此,即使面对制度的疯狂打压,尝试由身至心的磨灭我们对变革的追求,你的思想都不会被牢禁。
波折
雨伞时,有位略懂术数的朋友摸了我的手掌,说我将是活得艰苦,波折重重。
对,廿四岁,已经不停在走高山低谷。雨伞跃成小焦点,却因退联争议饱受压力;创立众志,起步惨不忍睹,挨过大半年竞选期,终可选上;以五万票成为最历来年轻的立法会当选人,却一个释法被DQ,只得九个月法理上不存在、实际却带来影响的席位。
经历多次审讯,白皮书游行脱罪,公广案本来判处社会服务令,完成后开审刑期覆核,面对以月至年计的刑期。议会,对我而言,遥不可及;就算不以确认书栏阻,也铁定是以三个月刑期,来剥夺你的被选权。七月十三日,到八月十七日,只是三十五天,由立法会议员,成为因雨伞运动被判入狱的政治犯。
但战战竞竞的生活,早就在判刑前开始。
这几个月来睡眠没有不安稳,但疯狂政治检控下,起床时心里总不踏实。威权压境,政治异见人士都被当作重犯,反释法游行等案件警方踩上门拉人,每朝醒来都庆幸不是被警察拍门吵醒。案件悬在头上,不知道告不告,不知道何时告,也不知以甚么罪名告。
每天睁开眼,总会睡眼惺忪的坐在床沿,平安起来,平安地工作。在社会变革前沿的人,过的也许是这种心灵漂泊的生活,一种今日不知明日事的惆怅——问我一个月后的事情,我也不知如何回答。我们暂且不会“被失踪”(这天可能近了),但政治示威的自由和抗争者的人身自由,未来一定会愈加缩窄。
从被DQ到被加刑监禁,到之后可能出现的经济逼害(追讼费和薪津),随时破产,都是中共全面打压,侵害进步派人权之举动。依法律程序平反,一来需时甚久,是烧银纸的战争,二来法律定义任由中共编写,释法一来,仝人跪低。
面对窘境,我们可以何突破?也许,勇敢做好本份,不畏惧,不自怜,不犬儒,是一帖良方。没有标准答案,只有每个人尝试,遍体鳞伤,找出属于香港人的路。
希望
不是看见希望才坚持,而是坚持才看见希望,这是我们在雨伞学来的,不是吗?路遥遥,找到携手的人,至为重要。政治,或许是妥协的艺利;但民主运动,是从枯井取水,是绝望中寻找希望的艺术。“绝望之为虚妄,正与希望相同。”假如你因香港的颓势而感到气馁,我希望你想到在监狱面对政治打压的朋友时,可以为这个城市,为你的内心,找到一些希望。
身陷囹圄,希望日后出来时,会是更美好的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