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君尧告林卓廷等3人诽谤 何求剔除民主派报道 官指言之尚早

撰文: 陈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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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议员何君尧2019年与林卓廷及毛孟静等3名泛民当时的议员口角,被在场媒体拍下,影片事后被广传。何指3人当时的话诽谤他,因而入禀兴诉,案件今(18日)在高等法院作管理聆讯,何指被告呈上民主派报道,认为内容偏颇,亦与本案无关,要求剔除。法官杨家雄指现作剔除证物申请属言之过早,把案押后再讯,并著双方律师协助法庭就案件或涉及的范畴提意见,包括本案是否涉“特权法”。

原告为何君尧,被告为郭荣铿、林卓廷和毛孟静。何在入禀状指,三名被告于2019年8月12日称“何君尧,黑社会”。当时有媒体正在拍摄,并广泛流传。何指相关言论失实,要求法庭颁令被告向原告作出赔偿,以及禁止他们和其代理人发表相类的诽谤原告的言论。

何君尧告林卓廷等诽谤案中,要求法庭剔除辩方呈上有关民主派的报道(立法会直播截图)
何君尧与林卓廷2019年8月在参观水炮车环节间发生口角争执。(欧嘉乐摄)
何君尧亦有告毛孟静诽谤。(资料图片)
何君尧亦有告郭荣铿诽谤。(郭荣铿FB图片)

证物包括民主派的报道

何及3名被告只派法律代表陈词。代表何的律师称,何拟依赖一名身处现场的男证人的供词,有被告争议部分内容。何亦质疑,被告拟呈递的文件,涉及与案无关的传媒报道,认为或有偏颇,证物包括亲民主派的报道,冀法庭剔除。

官指现阶段不宜裁断文件的用性

法官杨家雄指,本案的法律论点未成型,处于案件管理阶段,审期未定,不宜裁断文件的适用性。民事诽谤案甚少设陪审团审理,本案需要“路线图”,遂押后案件,指示何可在28日内修订证人供词,押后证物呈递争议至下次聆讯再议,并要求双方律师建议法官和陪审团在审讯中的角色及责任等,以及本案是否涉“特权法”等问题。

案件编号:HCMP 462/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