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君尧告郭荣铿等三人诽谤案 法官批准由陪审团审理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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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会议员何君尧三年前,入禀控告郭荣铿、林卓廷和毛孟静诽谤,认为三人的言论意指何君尧和黑社会有关连。与讼双方早前申请,加入陪审团审理案件。高等法院法官今(18日)颁判辞,指本案涉及重大公众利益,认为代表公众的陪审员,是最适合的人选去决定涉及言论是否属诽谤,遂批准申请。

原告为何君尧,被告为郭荣铿、林卓廷和毛孟静。

法官在判辞指,这宗诽谤案涉及重大公众利益,原告和三名被告案发时均为立法会议员,而前者现时仍担任议员之职。原告为事务律师,曾任香港律师会会长,首被告郭荣铿则是大律师。法官认为,代表公众的陪审员,是最适合的人选去决定涉及言论是否属诽谤。

法官又指,本案并非涉及大量的文件,而且不少为媒体的报导,该些报导不会出现专业术语。至于涉案的影片亦已在网上流传,内容都是讲及社会事件,陪审员不难理解。此外,本案审期预计不会多于10天,法官认为不会因加入陪审团,而令审讯时间大幅延长。

法官因此颁令,案件设陪审团审理。

案件编号:HCA1997/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