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卓廷告何君尧诽谤|何不服要付讼费16万 上诉驳回再多付2.6万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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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党林卓廷去年入禀控告何君尧诽谤,指对方在Facebook发放的影片,令人误认为林煽动“元朗袭击事件”。聆案官早前要求何要提交更仔细的抗辩详情,并判何需支付林讼费,共16万元。何不服讼费命令,并申请逾期上诉许可。惟法官今驳回该申请,并颁令何需就该申请,合共需付讼费约2.6万元。

提交抗辩书聆讯需付讼费16万

林卓廷于上月7日向聆案官指,何君尧在抗辩书称其言论为事实及为公允评论,但没有交代详情和证据。林要求法庭颁令,给予何最后一次机会提交抗辩书。聆案官未有交出相关颁命,但下令何需提交更仔细的抗辩详情。聆案官并判何君尧,需支付该次聆讯的讼费,金额之后被评定为16万元。

逾期上诉许可再多付2.5万

何君尧就讼费命令申请逾期上诉许可。惟法官今指,不认为聆案官的讼费命令在法律上出错,遂驳回何的逾期上诉许可申请。法官亦颁令,就逾期上诉许可申请,何需支付2.5万元的讼费予林卓延。

发传票后才提供资料再多付1080元

此外,林卓廷要求何君尧披露涉案的相片和影片,惟何君尧在林发出传票后,才提供相关资料。法官今亦就该传票,令何君尧需向林卓廷支付1080元的讼费。

林卓延和何君尧今有到庭旁听,林在聆讯后指,会该诽谤案与对方周旋到庭,而何君尧则回应说:“无乜特别野,多谢关心。”

案件编号:HCA 2127/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