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会︱内地客2000元买音乐节三日票 压轴嘉宾临时缺席不退款
疫后文化艺术活动和演唱会的举办数目增加,消委会在今年一月至十月接获529宗有关公开表演的投诉,包括有内地客花2000元购买户外音乐节三日门票,岂料三个表演嘉宾,包括一位重点宣传的压轴嘉宾临时缺席。亦有韩星歌迷见面会门票索价1,850元,原称包“近距离”欢送偶像的福利,岂料见面会举行前四日,改为“留在座位”安排。
消委会建议,消费者事先须留意并备存主办单位的资讯及联络方法,万一活动有更改时可以查询;如有消费纠纷时,亦可作申索追讨。消委会又敦促业界,应全力兑现在销售门票时所作的承诺,予观众优良体验,建立口碑。被问到投诉个案涉及哪场公开表演,消委会表示不会披露有关资料。
公开表演投诉首10个月接获529宗 较去年同期增约一成
消委会在今年首10个月接获529宗有关公开表演的投诉,比2023年同期的478宗多了51宗,即多约一成。其中一个投诉人为中国内地居民郑先生,他花费约2,000元购买了一张三日票,打算参加12月初举办的户外音乐节,但在音乐节举办前,主办音乐节的A公司先后公布三位嘉宾未能出席,其中一位更是重点宣传的压轴嘉宾,亦是郑先生购买门票的原因。最终他取消了香港之行,并向消委会投诉,希望获得退款。
而A公司回复消委会时,就引用了订票时所列的条款,指音乐节门票涵盖活动期间的所有表演和活动,因此未能就个别表演嘉宾的更改而退款。A公司其后又指郑先生可将门票转让予家人或朋友,且不参加音乐节是其个人决定,因此拒绝作出任何安排。消委会已建议郑先生可咨询法律意见,以决定是否向A公司再作追讨。
韩星歌迷见面会每张1,850元 “近距离”欢送偶像变“留在座位”
另一宗个案涉及一个韩星在香港举办的歌迷见面会,主办活动的B公司公布详情时,表示最高价的门票每张约1,850元,包含的福利除了包括纪念品外,还可于活动完毕后“近距离”欢送偶像。邓小姐受到吸引后,便与其友人购买了两张最高价的见面会门票。但在见面会举行前4天,邓小姐发现B公司更改了欢送环节安排,歌迷只能留在座位。邓小姐对于B公司单方面更改门票福利表示不满,并曾尝试联络B公司作投诉,但未获回复,因此转向消委会求助,希望B公司恢复原有的欢送安排。
B公司回复消委会表示,欢送环节的安排不曾更改,歌星基本上不会离开舞台与观众接触,社交媒体公告的字眼由“近距离”改为“留在座位”是为了避免观众误解。而邓小姐亦没有再联络消委会求助。
以上两宗个案均涉及售票后的更改安排,由于所有公布的活动详情及表演安排都是消费者购买门票的重要因素,消委会认为商户应竭尽所能履行宣传活动时的安排和承诺。如因为突发情况而逼不得已需要作出改动,亦应尽快通知受影响的消费者,并提供弹性安排。
880元中环露天演唱会 大量显示屏和喇叭“死点”阻观赏
消委会亦接获一宗投诉,涉及一个在中环露天表演场地举行的个人演唱会,座位有约七成位置划入为1,380元的最高门票区域,投诉人周先生其后与友人购买了两张880元,位置较侧及较后的门票。表演后,周先生认为舞台后方显示屏有大量“死点”影响观赏体验,而舞台上方悬吊的多组喇叭亦阻播了视线。
周先生认为门票没有标示“视线受阻”位置,对场地的门票划分及设计等有所不满,于是向消委会投诉,希望主办的C公司解释,日后可作改善。消委会向C公司反映后未获回复,遂将个案记录,并继续留意C公司的经营手法。
消委会表示业界在划位及定价时应充分反映视线会否受阻的资讯,并确保资讯的透明度,让消费者在购票时作知情选择。
消委会亦提醒消费者,近年时有发生主办方于举办音乐节等活动的前夕更改活动安排,当中可能是因为表演嘉宾临时缺席或受到极端天气影响,消费者需要有心理准备。由于门票一般涵盖整个活动,如只涉及个别表演嘉宾或部分表演项目安排的变更,或因天气情况令消费者到场行程受阻,消费者或难以获得退款。
此外,消委会亦呼吁市民切勿光顾“黄牛党”,近年不时有市民买“黄牛飞”时遭到诈骗,“钱票两失”。而当出现特殊情况,主办单位需要作出退票安排时,只会透过购票渠道提供退款,买了“黄牛飞”的市民将无法获得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