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管预缴式消费 商经局:要研究不同因素、无计划扩大消委会职能

撰文: 文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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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适堡宣布“暂时结业”,消委会截至有月底接获共5,249宗投诉,累计涉款逾1.8亿。署理商务及经济发展局局长陈百里今日(6日)重申,留意到社会各界提出不少涉规管预缴式消费的建议,包括限制服务合约年期和预缴费用金额及设立信托户口等。政府会参考是次事件经验,同时考虑其他相关因素包括经济环境、相关行业的营运情况和相关投诉及执法数字等因素,深入研究不同建议,并参考其他司法管辖区的做法,权衡其利弊和可行性,以制订适当策略,加强保障消费者权益。

不过,陈百里表明政府现时没有计划扩大消委会的法定职能。

舒适堡9月6日宣布暂时结业。(卢翊铭摄)

陈恒镔指,现时不同国家及地区对预缴式服务合约设有不同保障,例如美国纽约州规定健体会的预缴式服务合约最长为期36个月,每年服务费不可超过3,600美元(即约28,000港元),消费者可因健康理由终止合约及申请退款;加拿大安大略省则规定有关体育、健身、武术及舞蹈等的个人发展服务合约仅可为期一年,并须设有分期付款选项,而该选项最多只可收取25%溢价;台湾地区则要求健身中心须就其与消费者签订的契约中所收取费用的50%提供履约保障,例如开立信托专户。

陈恒镔关注政府会如何加强对预缴式消费的规管(夏家朗摄)

陈恒镔质询当局会否考虑就预缴式服务合约的合约期及预缴金额设定上限,及容许消费者在特定理由下终止合约;参考旅游业赔偿基金征费的模式,于每项预缴式服务合约交易中征收定额费用设立赔偿基金;及要求健身中心开立信托专户提供履约保障。他又关注,当局会否有计划扩大消委会职能。

陈百里称政府会考虑经济环境、行业营运等因素,再决定如何加强保障消费者权益(夏家朗摄)

陈百里:

陈百里在书面回复中,除列举政府要考虑的各种因素外,也重申香港现时有不同法例保障消费者权益。其中,《条例》涵盖货品及服务,禁止商户对消费者作出不良营商手法,包括虚假商品说明、误导性遗漏、具威吓性的营业行为、饵诱式广告宣传、先诱后转销售行为及不当地接受付款,对实体及网上商户的营业行为同样适用。

他又指,海关是《条例》的主要执法机关,一直积极透过执法行动、合规推广及宣传教育,三管齐下,打击不良营商手法。他重申,政府十分关注事件,已成立跨部门专责调查小组跟进,海关及警务处正分别就《商品说明条例》的不良营商手法及有否涉及其他刑事罪行,作重点跟进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