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审批11月1日起扩至所有新药 明年首季为申请提供会面咨询
《施政报告》提及今年内将扩展“1+”审批机制至所有新药。卫生署今(25日)公布,11月1日起会扩展机制至所有新药,包括疫苗及先进疗法制品,体现“好药港用”。署方表示自“1+”机制生效以来,已收到80多间药厂超过260个查询,当中包括海外及内地药厂。
卫生署今(25日)表示,按照今年施政报告公布的措施,“1+”审批机制将于今年11月1日起扩展至所有新药,包括疫苗及先进疗法制品,体现“好药港用”。
卫生署表示,已在有关网页公布扩展“1+”审批机制至所有新药的安排,并主动向相关药剂业联会和药剂制品注册证明书持有人,介绍关于“1+”机制的扩展及相关细节;详情可见卫生署药物办公室网页。卫生署亦会在明年第一季为“1+”新药注册申请前提供会面咨询服务,提升处理相关申请的效率。
至今收超过260个查询 包括80多间海外及内地药厂
卫生署又称,自“1+”机制生效以来,已收到80多间药厂超过260个查询,当中包括海外及内地药厂。署方指,扩展“1+”机制可吸引更多来自世界各地的新药来港注册,让病人有更多选择,并强化本地的药物审核能力和促进相关软硬件和人才发展,进一步迈向“第一层审批”。政府会以制度创新配合科技创新,发展香港成为国际医疗创新枢纽。
“1+”机制去年11月1日起生效,加快治疗严重或罕见病新药在港注册,至今一共5款新药获批,包括两款治疗转移性结直肠癌症、一款用于阵发性睡眠性血红蛋白尿症,以及两款用作治疗副甲状腺癌患者和某类原发性副甲状腺功能亢进症患者的高血钙症的新药申请。
首两款按“1+”机制获批治疗转移性结直肠癌的新药,已获纳入医院管理局(医管局)药物名册的专用药物类别,在特定的临床应用下获处方该两款药物的病人,只需支付标准费用,药费会获大幅资助。医管局会鼓励药物生产商或供应商,就有持续需要使用的未经注册药物申请本地注册,并继续因应“1+”机制与卫生署紧密联系。